为回应普世教会包括亚洲教会面对的问题,教宗本笃十六世已授予圣职部“特权”,使之更容易免除涉及丑闻的神父的教会职务,并给予已离开铎职连续五年、已办理公证婚姻或正与女子同居者,“豁免”独身。
巴西出生的圣职部部长克高路狄.乌梅斯(Claudio Hummes)枢机四月十八日致函主教,通知有关详情。天亚社六月初取得该信函副本。
这位方济会士在信函首部分为教宗的决定提出两个原因:重申司铎独身乃“教会获得及希望保护的恩赐”;以及协助主教“在日常职务上维持和促进圣职人员的纪律”。
换言之,教宗希望全球逾四十万名神父度独身和严谨正直的生活,亦希望主教确保他们做到这点,否则便应免除他们的铎职。
这封长达九页的信函,亦就新行政程序提出第三个原因:鉴于有神父在没有申请“豁免”就离开铎职,教宗希望规范这情况,从而恢复教会内秩序。
乌梅斯枢机表示:“绝大部分神父以沉着的态度活出神职身分,并忠诚地履行铎职。”但他认为,“当丑闻出现,尤其是涉及教会神职人员”,主教必须果断而迅速地“按教会法律处理”。
信函表明,如有神父不遵守教会法规,即如他与女子同居、已缔结公证婚姻或因其他行为而引发丑闻,教区主教便有责任及义务介入,恢复教会的良好秩序。
主教可先告诫有关神父改变其生活,但倘若该神父显然无意改变,主教就必须开展免职程序。
要是有神父已离开铎职连续五年或以上并无意复职,又或是有神父不再度独身生活并无意改变,主教也可开展免职程序。
在这些情况下,主教要在教区层面进行详细调查,但务须尊重有关神父的法律权利;然后主教会把调查结果及提出免职的要求呈交圣职部。现时该圣部有权视乎情况免除神父的职务并给予豁免,而无须请示教宗。
一旦圣职部免除该神父的职务并给予豁免,该名前任神父便可以与教会全面修和,并能度完整的基督徒生活及领受圣事。
然而,新的特权及更简化的行政程序,并不适用于涉及性侵犯未成年人士的神父。此类个案由信理部处理。
乌梅斯枢机六月三日接受美国《天美社》专访时解释,一九八三年通过的《天主教法典》似乎不足以应付“新问题”,故有必要订立新程序。
例如,当某位神父离开铎职,他“通常”知会所属主教,并最终要求获得正式豁免。但有些神父“干脆离开,办理公证婚姻,并养儿育女”。由于申请免职是由神父提出,对于此类情况,主教是无从处理。
乌梅斯枢机说,但若离职神父无意使自己的情况合乎规范,为了教会及该神父的益处,尤其是如他有孩子时,他应该要得到豁免。
这位七十四岁枢机说:“相关神父的孩子有权有个在天主眼中及按照良心处于正确情况的父亲。”订立新程序的原因之一,便是要帮助这些人士;在这些情况下,主教有责任采取行动。
圣职部负责监督全球逾二十五万位教区神父。自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该圣部负责处理拉丁及东方礼教会内教区及修会的神父及执事的免职个案。
乌梅斯枢机对《天美社》说,他没有擅自离职神父的统计数字,但各地主教已向圣职部反映相关情况。
资料显示,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1962-1965)结束时,教会出现神父离职潮。教宗保禄六世(1963-1978)对此深感忧伤,但一般都批准豁免申请。教宗若望保禄二世(1978-2005)对数字上升大感震惊,不轻易批准豁免,以遏止此趋势。截至二零零零年,为离职神父服务的组织声称,离开铎职者达到十万。
零七年中,权威的耶稣会办的意大利文双周刊《天主教文明》在梵蒂冈国务院批准下,刊登文章质疑该数字。
文章指出,一九六四至二零零四年间,共六万九千多名神父脱离铎职,但后来有一万一千多人复职。这些统计乃基于主教向教廷提供的资料,但文章并没有澄清到底数字反映全数离职神父,抑或只是那些提出申请豁免的个案。
文章又透露,二零零零至零六年间,每年平均有一千名神父离职,但只有一半人申请豁免。最新数字反映,零五年八月一日至零六年十月二十日,梵蒂冈共收到九百零四宗申请豁免,其中包括执事。
这些申请来自以下国家:美国一百八十五宗、意大利一百一十九宗、西班牙六十宗、巴西五十九宗、波兰五十二宗、墨西哥四十八宗、德国三十二宗、菲律宾三十一宗、阿根廷二十九宗、印度二十七宗、法国二十六宗、爱尔兰二十三宗及加拿大二十二宗等。
但《天主教文明》没说明到底有多少神父没有申请豁免就离开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