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教宗”二字只是个昵称,源自希腊文里的pappos,意思是“父亲”。一开始这个称呼可以用在所有神父和主教身上,就像英文里把神父叫做 father一样,但它逐渐地成了罗马主教的专属名号。至于教 宗的正式头衔则是“罗马主教、耶稣基督的在世代表、伯多禄宗徒的继承人、大公教会的‘最高首领’(Supreme Pontiff)、西方的‘宗主教’(Patriarch)、意大利的‘首席主教’(Primate)、罗马教省的枢机主教与‘都主教’ (Metropolitan,常用于东正教的称号)、梵蒂冈城国的最高元首、天主众仆之仆”。这么一个十足欧洲封建时期王者气派的冗长封号,未见任何报纸使用。
中文里的“教宗”二字其实无法准确评出pope这个字眼的全部意思,但既然它如今是天主教最高领袖的独有专称,把它译成一“教”之“宗”长,倒也没有不妥。有别于港澳台,大陆更常见的翻译则是“教皇”,似乎教宗不只是天主教的领袖,而且还是个皇帝。对于天主教徒来讲,说他们的首脑是个帝王般的独裁君主,实在难以令人接受。但事实上,在梵蒂冈这个小城国里,教宗的确拥有无人可以制衡的权威。而梵蒂冈作为一个国家最特别的地方,是它里面绝大部分的政府部门都不只是处理这个只有400多常住人口的小地方的事,而且更管理在它境外那4000多名主教、50万名神父、20万修士和82万名修女,以及全球六分之一的人类。也是说,我们大可以把梵蒂冈看成是一个跨越了国界的国家的首都,在这里面透过各圣部支配整个国度的,就是教宗。刚过世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挟着巨大的威望,在过去20多年来更进一步地巩固了教廷中央集权的作风。而且在教会之内,教宗更享有“不会犯错”(Papal infallibility)的最高权威。当今最有影响力的天主教神学家汉斯.孔(Hans Kung)曾与教廷信理部长拉辛格(Joseph Ratzinger)枢机主教(作者注:即现任教宗本笃十六世)共同担任“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的顾问神学家,但就是为了质疑“教宗不会犯错”等教宗权威信条,而在1979年被教廷夺去了教授天主教神学的资格。
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前日告诉媒体,梵蒂冈一直预备与中国建交,甚至不惜与台断交。这是天主教官方第一次就中梵关系如此明确地表态,值得注意。可是如果大家以为只要新教宗上场,宣布与台断交,中国就可以重新迎接罗马天主教,那就太天真了。若梵蒂冈一直有这个意思,那为什么没法在若望.保禄二世任内达成这个心愿呢?关键就在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所说的中梵关系的两项基本原则之一:梵蒂冈不得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政。表面看来,这似乎是怕了教宗在1989年后东欧各国共党政权倒台经验上的影响力重临中国,其实它更牵涉到了梵蒂冈国体与中国政府管治根本原则的矛盾问题。
如前所述,梵蒂冈不是一般的国家,中国与它建立邦交的唯一绊脚石也就不只是承认台湾与否。重点在于梵蒂冈和信徒之间有一个由上而下,层层统属的权力关系。一般而言,神父的晋铎要由主教主持,而主教和枢机主教的任命则来自教廷,任何地区都不可能不理会教廷自行选任主教。也就是说教廷和整个教会之间的联系不只是精神上的,还有行政(以及经济)上的实质关系。
反观中国,政府自1950年代开始就大力推行“自治、自养和自传”的三自运动,强调中国不只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且还有区别于西方、独立自主的教会组织。在这个原则底下,中国天主教会不只自行升任主教,还有了“一会一团”地位平等相互制约的架构,所谓一会是“天主教爱国会”,一团则是“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在一会一团之上还有更高的权力机构“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主教团得向其负责,由代表会议听取审议主教团的工作报告和章程。这种架构不只限制了主教团等传统天主教“圣统制”的权力(比如说教区财政资源的分配,爱国会起码就有一半的话事权),甚至还抵触了罗马天主教会的《法典》。因为按照《法典》,主教才是教区的最高决策人,他不可能和一个有平信徒成员在内的“爱国会”分享权力,更不可能向“代表会议”负责。
中国政府由中国共产党执政,乃一主张无神论的政党。宗教信仰对其而言基本上是个统战问题,所以才会有这种一会一团的独特架构。而这一会一团又由国家宗教事务局给予“政策指导”,指导国务院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则是共产党中央统战部。此外,对于三自教会以外那些俗称“地下教会”的未登记教会,则由公安局的相应机关负责管理。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基本上完全切断了中国天主教会与大公教会之间的任何组织联系。“中国天主教友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决议文件中就明确指出了“在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上服从教宗。但必须彻底割断政治上、经济上和梵蒂冈教廷的关系,坚决反对梵蒂冈利用宗教干涉我国内政,侵犯我国主权,破坏我们正义的反帝国运动的任何阴谋活动”。
对于梵蒂冈而言,任命主教和由主教管辖所属教区,是天主教《法典》的成文规定,更是天主教组织的根本原则。尽管在非常情况下可以有非常举措,例如最近传闻得甚嚣尘上的“默存心中”枢机主教任命法,又或者追认中国天主教会自行任命的主教(目前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约有三分之二的主教,在升任之后向教宗申请认可并获得批准);但它到底不可能在和中国建交之后,依然容许中国天主教会这种形同分裂的结构制度,否则对于异议渐多的大公教会而言是一次非常坏的示范。陈主教所说的中国宗教自由问题,不只是地下教会神父有没有传教的自由,而且还是中国天主教会有没有归属教廷的自由。
但对于中国政府而言,从主教的任命到教会事务的决策管理,却是一个与统战相关的内政问题。涉及的不只是能不能容忍社会上有一个独立于政府的庞大组织,而且还是“内政”范畴的根本理解歧异。所以即使梵蒂冈和台湾断了交,中梵要建交也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
2005-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