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星期介绍十八九世纪美国政治家克莱(Henry Clay 1777-1852年)的一段话:
“凡是与政府相结合的宗教都是与自由相敌对的;凡是与政府分离的宗教都是与自由相一致的。”
克莱这段话,讲的是政教分离。也就是说,社会要真正自由,就必须政教分离。
政教分离(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是现代政治学的一项原则,源于欧洲摆脱宗教控制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并成为欧美政治学说主流观点。政教分离指宗教权力和国家、政府统治权力的分割,《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文规定:“国会不得制订关于创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此外,国家力量不援助、助长、压迫各宗教团体。
政教分离主要是否定了欧洲黑暗中世纪时代的神权政治,使政治和宗教分离成相对独立的领域,教会没有执行法律的权力,没有要求政府援助或保障其权威的地位,反过来,政府则要保障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容许对任何特定宗教的排挤、压迫。
但在不少国家,仍然有宗教背景浓厚的政党,比如罗马天主教或伊斯兰教。历史上的西藏也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地区。
在否定了中世纪的神权政治之后,某些地区仍倾向某种程度的宗教权力,但这只是出于对宗教和神职人员的崇敬,而不是赋予神职人员干预人民生活的权力,属低程度的政教合一,与中世纪的政教合一不可同日而语。
专权政治以否定政教合一为借口,干预人民的崇拜宗教的权利,其实是违反政教分离观念中要保障信仰自由的原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