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教会观察家相信,由宗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发表的最新声明不是针对中国教会,但它阐释了涉及未经教宗任命而祝圣主教的案件应避免哪些恶表,以免有些中国教会人士“混水摸鱼”。
“有关正确应用《天主教法典》第1382条之声明”澄清在无教宗任命而祝圣主教的案件中,那些主要参与者按照法典应负的责任。这份六点文件六月十一日刊登于梵蒂冈官方报章《罗马观察报》上,而尚未上载于梵蒂冈官方网站或通过教廷新闻室每天的资讯服务发布。
《梵蒂冈电台》中文部于十一日发表台长隆巴迪(Federico Lombardi)神父将此法律文件综合为四点的报道。天亚社于昨天(十四日)刊登文件的官方中文译本。
一位教会法学家向天亚社表示,文件阐释自科绝罚的意义、如何及何时实施。教廷释法的用意并非仅仅说明罚则的应用,而是“解释未经教宗任命而祝圣主教严重违反教律,给教会、神职人员及信众带来怎样的灾难”。
他指出,文件表明绝罚具有“治疗性”,犯事者可以悔改,“与圣教会修和”。因此,其意义是通过惩戒罚,激励全球各地包括中国在内参加非法祝圣的主教诚心悔改,并且藉着对条文的澄清,解除信众的困惑。
香港教区圣神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林瑞琪认为,教廷的声明是善意提醒不要触犯教会法律,并不针对任何人或国家。
这位教友指出:“中国大部分信众热切地与教宗共融,紧守法典的要求,因而这份文件将鼓舞他们。”他强调:“非法祝圣主教一宗也太多,我们不希望再发生。”
林氏说,文件说明没有人在错误的事件中得益,即使当事人最终免受惩罚,非法祝圣已经对教会造成巨大伤害。“这是很重要的澄清,避免了有些人妄图先接受祝圣为主教,再等待教廷认可。”
他指出,文件也表明祝圣礼的襄礼主教同样处于绝罚的范围内,厘清了过往普遍以为祇有祝圣者及被祝圣者才触犯法典第1382条。文件第五点又提醒陷于绝罚中的人应避免哪些恶表,在过渡期内谨言慎行,同时让教友清楚知道,免得有人“混水摸鱼”。
另一在香港的教会观察家管平雄说,这份六点声明“明显可理解为教廷是针对不断传闻中国内地将有未经教宗任命的主教祝圣事件发生而作出的决定”。
然而,文件里刻意未点出中国教会,并从它发表的形式与过程来看,“又可理解为教廷在当前中梵双方无法就主教任命权上达成共识而需强化其执行教会法纪的同时,仍有着继续用对话谈判来解决中梵之间分歧的期望”。
管氏分析,发表这份声明的目的,应是“向大陆教会的神职和信众发出强烈警告从而迫使他们自行抵制未经教宗任命的主教祝圣礼”。但他相信,由于主教任命权均涉及中梵双方不易妥协的底线,“因而声明的发表甚至对第1382条的实质执行,是否有利于梵方上述的期望和达到发表声明的目的,在目前状况下尚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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