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中国天主教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九大)于十二月廿七至廿九日召开,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在会议前一天到中央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中联办)抗议,反对大陆当局侵犯教会的管理和自主权。
会议于北京天泰宾馆举行,有来自全国卅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百六十五名公开教会团体的地方代表参加,包括五十九名主教,一百六十四名神父和三十名修女,其余是骨干教友。全部主教均是政府认可,绝大部分更是梵蒂冈批准的。
会议先聆听领导讲话;之后听取、审议和通过第八届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一会一团)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一会一团章程修正案,及选举新一届领导班子。大会结束后,代表们预计将获得国家高层领导人的接见。
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报道,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充分肯定一会一团六年来的工作,指二零一零年召开八大以来,他们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深入推进神学思想建设,着力培养爱国爱教教会人才,大力开展社会服务事业,重视加强自身建设。
他又鼓励一会一团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中国化方向,发挥爱国组织作用,不断壮大爱国力量,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身兼主教团主席及爱国会副主席的马英林主教,宣读题为《坚持中国化方向,开创中国天主教爱国爱教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他在报告中说,在八大以来,「一会一团」团结带领全国广大神长教友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推动中国化神学思想建设,开展民主办教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谱写了中国教会新的篇章。
他又展望未来五年,将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天主教中国化方向,巩固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成果,深入开展民主办教,加强组织与制度建设,加强教会人才培养,推进牧灵福传事业,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扩大对外友好交往,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中国化道路。
今年四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是中共十五年来有关宗教事务的最高层次会议,强调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国家主席习近平、总理李克强及四名中共政治局常委出席。
教廷事前温和表态
代表大会通常每五年举行一次,但因中梵谈判,已推迟一年举行。大会的争议在于它是公开教会团体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凌驾于一会一团之上。政府认可的一会一团未得到教廷的认可,而爱国会一直被指控是政府控制教会的工具。
许多教友都排斥代表大会,认为它鼓吹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与天主教教义不符。他们又认为教会领袖在会议中不过是举手机器,协助政府通过动议的橡皮图章。
教廷于二零一零年在「八大」召开前,曾明确要求大陆的主教不要参加会议;会议后也发出声明,指多位神职人员和修女及教友代表被迫与会,「表现出一种抑制宗教自由的态度」,对此表示遗憾。
然而,教宗方济各上任后希望与中国改善关系,让教会生活正常化,教廷这次对大会态度显得温和,从教廷新闻发言人格雷格.伯克(Greg Burke)十二月二十日发表声明就可见一斑。
伯克在声明中表示,教廷会等待确定的事实才作出判断。在此期间,教廷相信所有在中国的天主教徒都不安地期待着一些积极的信号,让他们信任政府和教廷之间的对话,并对一个合一与和谐的未来抱有希望。
外界对此解读认为,梵蒂冈不禁止神职人员和修女、教友出席天主教代表大会。有研究员指出,若声明语调过于强硬,北京可能关上对话的大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分别于廿一及廿六日的例行记者会上作出回应。
她于廿一日回复记者就「中方将发出何种积极信号?」的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对于处理中梵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一贯的、明确的,中方对于改善中梵关系是抱有诚意的,并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
在廿六日,华春莹再回应提问称,「相信这次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促进天主教适应和融入中国文化与社会,推进天主教在中国牧灵福传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香港教区正委会到中联办抗议
在会议召开前夕,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联同一些本地教友廿六日手持横幅和小型十字架纸牌,沿途高喊「天主教代表大会违反信仰原则」、「民主办教欺骗群众」、「释放被捕主教神父」等口号,从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抗议。
正委会干事柯欣欣对天亚社说:「教会一直反对这个大会,因它违反教义,侵犯教会的管理和自主权,侵犯宗教自由。」
她又认为,在梵蒂冈与中国谈判的情况之下,爱国会和政府当局明知违反信仰下仍举行这大会,作为基督徒「有责任发出良心和是非黑白不能含糊的声音」。
他们在中联办门外宣读声明指,普世教会内没有天主教代表大会的存在,却是中国教会公开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教会的重要事项作出决策,违反信仰原则,粗暴侵犯了教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
声明又指出,这个会议名义上是由主教、神父、修女和教友组成,但实际上「是一个政治会议,有一大群政府官员列席其中,受到中国官方控制的爱国会及政府当局的操控和主导,主教和神父们根本不能自由地讨论教会事务」。
他们更指这个会议及中国现时的宗教政策所订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以至所谓的「民主办教」及「宗教中国化」都是欺骗公众、控制宗教的借口。
他们呼吁中国政府尊重尊重教会的特性和普世性;尊重神职人员的使命、职责及信友的教会生活,不得随意侵犯和干扰神职人员的职务;释放所有无理被捕的神职人员,并落实《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赋予的宗教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