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上午,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就“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交流座谈、建言献策。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主持会议,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傅先伟、驻会副主任晓敏,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关注这一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二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副主席沈斌主教,出席了由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介绍会。会议由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主持。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和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出席会议,分别对宗教文物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
沈斌主教介绍说,宗教文物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份。新中国成立后,经由国务院确认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七个批次。其中有27座天主教堂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教堂建筑之外与天主教相关的全国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0处。各省、市、区、县级的教堂文物由于数量庞大,目前没有具体统计数字。
教堂是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其使用者是教会信教群众,他们对教堂的日常维护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存在的问题是:一对文物性的教堂在保护上大家还不够重视;二维修经费缺乏,国家也没有特定的资金补贴,这造成大家对文物保护的意识不强,部分教堂文物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沈主教建议:一对真正涉及到文物的宗教场所,能够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二呼吁全社会增强对宗教文物保护的意识和法治观念,三建议加大对宗教文物的保护力度,四加大对宗教文物保护资金的投放;五加大对宗教文物保护的人才培养。
朱维群在座谈会上说,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有利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人士多年来悉心守护宗教文物,在新时代要深入挖掘承载在这些文物上的厚重历史文化信息,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结合时代发展思考中国宗教应有的中国传统、中国气派、中国风格。文物保护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是和时间赛跑,需要做的事很多,同时面临着资金、体制机制、专业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在文物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特殊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方面综合性措施,切实保护好文物,同时帮助宗教界解决一些现实困难。全国政协民宗委将充分发挥自身工作平台和渠道优势,积极反映大家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单位和宗教界的交流沟通,协助党和政府共同做好宗教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
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巡视员裴飚介绍了我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裴飚在座谈会发言中介绍,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32083个,在2011年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中,确定了7965处宗教建筑为文物。目前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总体情况是:文物数量庞大,分布相对分散;文物保管环境复杂,有的不愿意公开所藏文物;文物保护和管理条件参差不齐,文物安全隐患突出;宗教活动场所与文物部门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家宗教事务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开展文物保护和管理的培训工作,做好《文物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社会、文化功能等。下一步将结合相关会议精神,着力做好以下工作:就加强宗教方面文物安全工作下发通知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事务部门,配合文物局的部署,对宗教方面文物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职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将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文物安全工作融入贯彻到宗教工作中。同时呼吁文物管理部门加大对宗教界文物保护单位文保资金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据悉,就“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问题,全国政协民宗委将组织专题调研,赴陕西、湖北,了解相关工作现状,主要做法和经验。拟通过本次调研,针对宗教文物的特殊性,就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理顺管理体制,妥善处理保护、管理和利用的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此前,全国政协民宗委已就此专题在北京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调研。
全国政协委员孙小系、周宁、崔景龙、王志发、朴英、伊丽苏娅、尚绍华,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演觉、黄信阳道长、金汝彬、沈斌、王彬、张军、周太良等也参加了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