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天主教会六个教区都认为没有需要设置终身执事制度,而台北总教区也因其他因素,在近期内都不会考虑。
台北总教区洪山川总主教告诉天亚社,驻于台北的教廷代办陆思道(Paul Fitzpatrick Russell)蒙席告诉他,祇有等到七个教区都达成共识,才会向罗马教廷报告。
然而,此议题在台北总教区最近的牧灵福传会议中,引起热烈讨论,不过未能有任何初步结论。
为期三天的会议于九月廿七至廿九日假桃园县渴望会馆召开,一百一十位神父、修女和教友代表参与讨论“台北总教区是否可实施‘结婚终身执事’制度?”
筹划会议的总教区副主教周继源神父向天亚社说,这次会议里提出讨论目的祇是交换意见而已。
他解释说,目前台湾天主教会环境还未成熟地达到,可以设置终身执事制度的地步,神父和教友是否都能了解和接受仍是问题,配套措施也未有妥当计划,加上总教区改革计划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终身执事制度在近期内是完全不会考虑。
此外,周神父在会上指出,其他六个教区认为台湾教会约有廿三万余名教友,平均一位神父服务五百位教友,未有实施这项新制的需求。
在讨论前,总教区秘书长许德训神父先讲解香港教区终身执事的特色,包括三 大类服务,即圣言、圣事(礼仪)及爱德的服务,供与会者思考。
终身执事身分有别于修生晋铎前晋升为六品所领受的“过渡性”执事身分。按照教会法,未婚和已婚的男教友都可以经培育和考核后领受终身执事职。他们的服务包括宣讲福音、在弥撒中辅助主教或神父、施行圣洗圣事、送圣体、祝福婚礼及主持殡葬礼等。
与会者在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包括“妻子是否要接受相当课程的培育”、“如何组成圣化家庭”、“如何调查候选人是否有家暴倾向”、“付薪或无薪”、“住宿教堂问题”、“在教堂内角色不能是神父的跟班小弟”、“认清执事不是就业,而是圣召的使命”、“是否仿照香港或其他国家制度”等。
这次会议讨论的其他议案,还包括“为慕道者、初领圣体者与坚振者的慕道期,婚前课程时期及课程内容是否订立教区版”,“如何因应台北县市合并的趋势,堂区及铎区的重新规划”,和“激发青年教友对教会的热诚及使命感,并鼓励圣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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