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区前任主教陈日君枢机今天(十月十九日)开始禁食三天三夜,以表达对终审法院上周判处教区校本条例司法覆核败诉的悲哀。他又主动回应媒体报道,承认曾接受传媒大亨黎智英的大额捐款,并交代用途。
七十九岁患有心脏病的枢机在慈幼会修院门外禁食七十二小时〔图〕,祇会喝水和领圣体,直至本周六上午结束,其间有医护人员义务值班。他拒绝其他人一起禁食,但愿意信众以祈祷给予灵性陪伴。
他在记者会上表示,“尊重终审庭的权威,我们接受其判词的法律效力”,但不等于“承认我们的看法错了”。他解释,祇以禁食而不用“公民抗命”的方式来表达对裁决的悲哀,是为免因不守法律而对天主教学校及学生造成影响。
二零零四年修订的《校本条例》规定所有政府资助学校必须成立“法团校董会”,取代现由办学团体委任的校董会。经过长达六年的官司及上诉,教区最终无法为天主教学校争取到豁免权。
陈枢机重申,《基本法》保障宗教团体有权按照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之前的做法办学,但《校本条例》却严重损害了他们办学的权利。
他又说,终审法官对宗教团体的办学权“作了一个新的、极狭窄的解释”,指《基本法》保证的祇是办学中的“宗教成分”,表现于具体活动上,如早祷及宗教课等,既然新法例没有禁止这些活动,所以不违反《基本法》。
然而枢机指出,《基本法》有关条文是关于办学权利,“宗教伦理教育的内容和重要性远超过一些狭义的宗教活动”。
他说,虽然教区打输了官司,仍然不会轻易放弃办学权,但不能保证将来有一天某些天主教学校“已不像天主教学校,我们因此被迫要退出”。
在记者会上,陈枢机也主动谈及近日网上流传与他友好的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的私人帐簿,以及媒体大篇幅报道黎氏向他捐赠大额金钱之事。
据报道,黎智英自零五年起捐赠了共二千万港元(约二百五十六万美元)予陈枢机。他还向两个泛民主党派捐出共二千七百万元,以及小额捐款给一些个人及团体。
陈枢机承认曾以个人名义接受天主教徒黎氏的捐款,并已用于教会及慈善事业。他强调捐款与政治无关,黎智英从来没有过问款项的用途,他也从没有向黎智英交代或道谢。
枢机表示,黎氏每年捐赠三百万元,为一个教区主教而言并不是大数目,每当有需要帮助人但不适宜动用教区经费时,他便会使用捐款。
他解释,香港教区并不富裕,他很少向教区要钱,也没有向教廷申领每年多次到罗马开会的机票开支。
他说,捐款用途很广泛,包括转赠给不同的慈善机构、资助中国大陆神父修女到海外留学、每年到罗马宴请这些学生及派红包、赞助到访香港的大陆神父修女购买圣物、向教会学校送赠圣像、翻译外文书籍,以及援助受天灾影响的地区等。
枢机续说,他不介意捐款用途公开和透明,但对黎智英的私人帐目被公开感到“非常不幸”,希望事件不会损害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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