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台北讯】台湾内政部官员透露,全台廿七种大、小型宗教里,自二零零零年实施“宗教因素替代役”至今,共有五百多位役男的申请获准,但没有一位是天主教徒。
台湾地区主教团秘书长陈科神父对本地信众没有“借用宗教理由”来避免服常备兵役,转去服替代役,感到十分欣慰。
他回答天亚社时说,台湾是民主自由国家,不是独裁、专制国家,男人届龄服兵役是天职,天主教会不鼓励信徒做“逃兵”。
陈神父续说,何况《天主教教理》很清楚说明,服兵役是教友的本分。
“公民的义务是与政府合作,在真理、正义、连带责任和自由的气氛下,给社会的福利作出贡献。爱国及服务国家是基于感恩责任,并由爱德而来。顺从合法当局和为公益服务,要求公民在政治团体生活里克尽己职。对权威的服从和对公益的共同负责,在道德上要求国民尽纳税的义务、行使选举的权利以及保卫国家。”(第2239-40条)
内政部役政署官员蔡仕平告诉天亚社,台湾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底开始实施的“替代役”里的“宗教因素服替代役”办法至今刚满十三年,共有来自八个宗教的五百廿一名信徒采用此法完成服兵役的国民义务,其中没有天主教徒。
人数最多是基督教“耶和华见证人”,高达四百六十六人,其次是佛教徒和僧侣,共计四十七人,基督教众多教派里祇有“台湾亚洲基督协会”两人,“门诺会”和“基督教长老教会”各一人;一贯道也有两人;伊斯兰教和巴哈伊教各有一人。
蔡仕平解释,“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拒绝服役,主要是他们的信仰要求“对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和社会事件以及军事冲突均保持中立”;其次,还要求“不对任何国家的国旗、国徽或伟人肖像等国家象征物敬礼,不向任何世俗团体和个人宣誓效忠”。
至于佛教徒,大都是已剃度的僧侣,不便穿着军服和接受开枪射击等训练。伊斯兰教徒禁食猪肉和涉及猪油的食物等,服役期间可能发生饮食问题。
替代役构想源自于早实行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役,服替代役的役男不需进入军事单位,而在其他政府或公共机关服务。
内政部官员说,一九九三年或以前出生的役男役期是一年又十五天,替代役役期是一年。自一三年起,凡是未经征集或补行征集服役者,则规定服“替代役”一年。
二零一一年立法院通过募兵制的法案,自一四年起,台湾由征兵制改为募兵制。等待九四年以前出生的役男全数服役完毕后,将取消替代役制度。
根据内政部役政署资料,“替代役”是中华民国兵役法中所规定的服役方式之一,此外尚有常备兵、补充兵两种服役方式。为配合实施募兵制,常备役的役期将由一年缩短为四个月又五天,替代役则由一年缩短为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