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天主教监察组十一月七日公布二O一二至一三年度监察报告,称部份议员利用弃权票,以及投票时不在场去掩饰取态。监察组要求议员向选民交代立场。
该监察报告检讨过去一年立法会议员的工作表现,指出在分组点票机制下,投弃权票等同于投反对票,然而部份建制派议员投弃权票的比率逾三成。
监察员指出,在立法会分组点票机制下,去年有九十八项关乎民生利益及经济、政治、法治及人权的议案,即使有半数直选议员赞成,经功能组别否决后不获通过。监察组认为,议员不应为界别利益而去否决民生议案,与此同时,在分组点票机制下不获通过的议案于过去十年不断增加。
考勤方面,地方直选议员提出动议和修正案数目平均每人为五点一项,功能组别议员为三点六项,直选议员的发言及质询次数亦平均比功能组别议员多;泛民议员的表现亦明显较非泛民议员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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