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多个民间团体于四月二十三日出席香港立法会公听会,表达对《2014年婚姻(修订)条例草案》的意见,各方对是否涵盖“跨性别人士”意见分歧;其中教区生命伦理小组于会前提交的文件指出,当局只应让接受整项变性手术的人士结婚,不应涵盖跨性别人士。
生命伦理小组在文件中重申信仰上一男一女的婚姻定义,但同时尊重终审法院去年裁定变性人可结婚的裁决。终审法院在裁决中指政府须在一年内修例予以配合。
当天多个出席团体亦赞同条例只涵盖接受了整项变性手术的人士;但亦有团体建议保障未完成性别重置手术的人,称这会令无法接受整套手术的人面对困难。会前亦有团体在政府总部外请愿,指有关修例仓卒。
保安局本年初向立法会提交的修订,建议完成整项变性手术者才可用新性别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