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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有待接纳的弟兄

时间:2014-01-03  来源:香港《公教报》  作者:孔令瑜 点击:

教宗方济各早前为一月十九日“世界移民及难民日”所发表的文告指出:“在每个人的面容上印着天主的面容。为人性尊严提供依据的不是效率、生产力、社会阶层、种族或宗教所属的标准,而是人按天主肖像受造的事实。因此,移民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有待接纳的弟兄。这也是天主圣意为我们提供的一个机会,让我们能按照福音教导,为建设一个更公正的社会、一个更完善的民主、一个更团结的国家而做出贡献。”

文告发表不久,香港终审法院就裁定港府要求新来港人士须住满七年方可领取综援的要求违宪。这是对香港综援制度存在已久的缺失提出鞭策。有关的政策是由二OO四年,当时担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于二OO三年发表的人口政策报告书提出。不少民间团体当年已经提出强烈反对,我们一直坚持,有关的设限是不合理和不公义的。

综援政策的基本精神,是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有关的申请应该按申请人的经济条件去决定,而非只依赖其居港年期。无论新来港人士或本地人士,若遇上经济困难,都应该被视为需要协助的一群,有关的年期限制,就等如政府带头将贫穷者分类,变相认为新来港人士对香港社会没有贡献,因此不能享有一般香港人都能拥有的社会福利。这些限制的歧视目的非常明显,亦令社会分化,正如终审法院的判词所言,是抵触了家庭团聚的原则,反而是为新来港人士的家庭增加压力和不安。

判决之后,或者会有人认为这样等如变相鼓励所有新来港人士去申领综援,这样纳税人将会负担沉重,甚至有人讨论是否需要释法。这些想法危险,而且荒谬。我们不能假设所有新来港人士都需要申领综援,同时,政府亦可以透过完善综援审批政策,去避免资源滥用。综援政策是帮助有需要的香港人,无论是新来港或土生土长的港人,甚至每天在街头执纸皮,却因“衰仔纸”政策无法申领综援的老人家,一旦遇上经济困难,无法生活时,社会都应该施予援手。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最近的人口政策谘询会上,面对与会者一再批评新来港人士时,她和其他政策局官员不时强调新来港人士的贡献,表面上是为新来港人士说话,但事实上,当年提出为新来港人领综援设限的,是香港政府,港府才是有关问题的始作俑者。犹记得早几年政府库房有盈余,每名港人均可领六千元津贴时,受惠者只包括十八岁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和移居海外的人士。仍在香港生活的新来港人士却要通过“关爱基金”的经济审查才可领取。港府本身已经立下“歧视”新来港人士的坏榜样,即使林郑月娥不断为新来港人士护航,亦没法弥补港府在一连串政策上为香港社会带来的撕裂和矛盾。

法院的判决在圣诞节前发表,对基督徒来说有特别的意义。耶稣基督在马槽内诞生,正是为贫穷者带来福音的喜讯。法院的判决,亦可谓冬日寒风中的暖流,为新来港人士打气。政府有责任趁这机会,重新检视综援政策,减少分化,协助有实际需要的港人,重新修补被破坏的族群关系。

 

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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