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早前“不能让穷人主导政治”的言论和“宗教界和体育界没有经济贡献论”惹来不少批评。事后他为自己开脱说:“早前的言论范围是就政治制度设计当中的广泛代表性及均衡参与的问题而说的,引起基层、体育及宗教界的关注及误解,‘不好意思’。”他的所谓致歉只是口头敷衍而已,根本毫无诚意。其实香港每一个人的贡献都比现任特首大,他上任至今,不能使社会各阶层和谐合作,反而不断以各种手法去撕裂社会。
民主选举的原则是人人皆享平等的政治权利,不会因为收入多寡、种族、宗教或政见不同而受到无理限制,可是八月三十一日的人大决定赤裸裸地剥夺了港人的政治权利。梁振英作为特区行政长官,不但没有正面回应学生和市民的诉求,反而藉接受美国《纽约时报》采访的机会,进一步践踏香港市民的尊严,暗示不给予香港民主制度,就是为了防止低收入人士拥有平等的提名权和选举权。他指出,假如实行公民提名或者普选提名委员会,那行政长官就需要在政策上向基层市民倾斜。换句话说,政府视月入少于万四元的市民为二等公民,可以忽略他们的声音和权益。梁振英不要忘记,一个社会的成功和繁荣不全靠资本家,还须靠各阶层所付出的辛劳和贡献。而他这番言论与内地领导人的思维不谋而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曾表示,香港工商界及资本家控制全港八成经济命脉,一旦实行普选阶段,就会成为少数,所以提委会的制度是要保障商界利益。此等思维,完全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所赋予的人人拥有基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原则,将人的价值与物质和经济挂勾,亦与我们的信仰相违背。
刚成为真福的教宗保禄六世在《民族发展》通谕中提到人的价值不只是全属于功能上的经济价值,亦有本质上的价值,而人的发展应是全人的发展,而只顾经济上的利益,只会带来道德价值的沦落。“为全民族,一如为个人,增加财富,并非是最后的目的,一切的发展有双重效果。一方面,为使人更富有人性,‘发展’是必需的;但另一方面,‘发展’能阻止人看到物质以外的事理,而把物质看成最高目标,它便把人限制起来,如同关在牢狱里一样了。那末,人心变坏,精神蔽塞,人不再以友谊而结合,却以利益而同谋,一有利害冲突,便将互相对立,彼此拆伙。”(《民族发展》通谕,19节)梁振英只以经济贡献论人的价值,可见他眼光短浅,施政向权贵倾斜。
宗教对社会的贡献无容置疑。其实宗教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密切非常,从个人、群体、社会组织、国家、全球性等多个层面,宗教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社会意义和功能,亦在香港各层面,如教育、医疗、社会服务作出贡献。天主教会体会到小圈子的祸害,不需要特权式的选举席位,而是以“被动配合”来杯葛选举委员会的小圈子选举,因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是以天主的肖像所造,应享有同等的尊严和权利。
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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