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本想逐点批评香港教区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员会近期走访堂区,宣传“歧视条例检讨”公众咨询的做法,因为他们的宣传方法,实在让人感到不安和反感。不过,笔者在搜集资料时,重温到二零零三年教区回应同性恋议题的新闻,觉得与其批评,倒不如从当年的态度学习,反省教会如何回应、关怀及牧养同性恋的弟兄姊妹。
零三年八月十日,《公教报》报道教廷信理部颁布文件──《有关赋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议的考虑》,反对赋予同性伴侣法律地位,有同性恋组织不满,于十七日早上闯入主教座堂,扰乱弥撒进行,使礼仪一度暂停。
就那次事件,教区一方面发出声明,抗议同性恋组织作出这类侵犯信徒权利的粗暴行动,但另一方面也表示愿意与同性恋组织对话,互相了解。
方济会士陈满鸿神父当年向《公教报》说,建议让同性恋者清楚了解教会对同性恋的立场,“有关行动是不尊重主礼和参礼者”。但对于有言论谴责他们的“宣泄行为”,陈神父认为,教友亦要尝试多了解他们的想法。
陈神父又认为事件可能是一场误会,当事人看到教会对同性伴侣婚姻地位的评论,却看不到教会对同性恋者的关心和牧养。他期望日后教会对有关的教廷文件多一点牧民上的解说,亦要多正视同性恋的现象。
陈神父的态度非常积极和正面,不停留于谴责“宣泄行为”,而是建议教会主动与同性恋者沟通,让他们看到教会的关心和牧养。教会与同性恋者之间误会甚深,有些问题根本可以消失,减轻磨擦。
事件发生后,时任教区主教陈日君于九月八日接见同性恋组织,按《天亚社》的报道,陈主教会面后表示,会议气氛“非常良好”,他与该些组织代表和支持者亦取得了“共识”。而为同性恋者权益作公民教育和争取法律改革的智行基金会的杜聪甚至觉得,能与陈主教找到“共识”感到惊讶。他当时说:“我们之间较我预料中有更多共识。我以为他会说同性恋者是错误,将会走向地狱。”
由是观之,教会与同性恋者是有对话的空间,而且能够收窄分歧,达成共识,和平共处。为何我们不选择缔造和平的路,而是挑起战争呢?我们愿意所有人成圣,包括同性恋者,希望他们也能够度福音精神的生活。但如果我们以过份严厉的说话,或者失实的指控指向同性恋者,只会适得其反。
该次会面后,教区作出了一些反省及建议。陈主教表示,天主教会明确表明支持传统婚姻和家庭价值,“很难支持”同性婚姻。但他同时指出,已故胡振中枢机过去曾代表本地教会去信政府支持同性恋非刑事化。该法案在一九九一年获得通过,证明教会并非所有关于同性恋平权的议题都反对,有时甚至以实际行动支持。
当时陈主教还考虑到同性恋者在申请公共福利时所受到的歧视,又指出教区正委会一直公开支持同性恋者享有平等机会。
本文无意探讨咨询文件与教理之间的矛盾,只想带出牧民关爱这一点。从十一年前的经验来看,当年教区所作的反省与回应,都是从受压迫的同性恋者的处境出发,肯定他们在社会上受到歧视,在社会资源上没有受到关顾,教会应该重视,而且有所行动。
反之,今天婚委会以恐吓式的宣传培育教友,夸大法例对社会的影响,例如法例一旦通过,只要说“我反对同性恋”之类的说话,就会被告歧视。这种手法反智且儿戏。即使婚委会列出一些被告个案,我认为也有抹黑所有同性恋者之嫌。这既无帮助有需要的人,亦无助同性恋者了解教会的真理。
其实,香港基督教循道卫理联合教会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提交的建议书中,只驳斥咨询文件中的逻辑谬误,并触及同性恋的道德问题,直截了当,正如耶稣所言:“你们的话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他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
我们亦可应以台湾教会作为前车之鉴,汲取教训。台湾地区主教团就同性恋问题发出严厉的牧函,又与非常保守的关注家庭价值组织合作。这行动令一些教友非常反感,认为对同性恋者毫无关爱之心,于是发起联署,要求台湾教会退出该关注家庭价值组织,最后有五百多位教友支持。我相信这个经验正好说明,教友希望教会以爱去接触每个群体,即使那些群体与自己的立场不同。
教宗方济各自上任以来,一直强调相遇文化。他与一些群众运动人士讲话时指出“为消除一切歧视,相遇文化极其重要”。他又在刚刚结束的世界主教会议上,讲出教会由罪人、需要仁慈的人组成,而且“教会不怕卷起袖子在人的伤患处倒油倒酒”。我认为婚委会的做法似乎是在被社会排斥的同性恋者的伤口上洒盐,也可能在教会与同志之间的关系上火上加油。
平机会的“歧视条例检讨”公众咨询和香港同志大游行已经结束,但同志运动不会因为性倾向歧视条例不获通过而停下来,只会不断推进。如果我们的教会不能把握机会,与同性恋者相遇,坚持维持敌对的关系,最终也只会加深社会撕裂,福音精神也就不能传到每个人心中。希望香港教会可以“慈母与导师”的态度,既关怀爱护,而又循循善诱所有未在羊栈内的羊群。
__________
撰文:雷孟,香港一位天主教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