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思维里,善牧在与统治者的周旋中,可以妥协但不可背叛。何谓妥协?妥协是以让步的方式避免冲突或争执,指在冲突双方互相让步的过程中以达成一种协议的局面。何谓背叛?背叛就是叛变,是对自己原来信仰的一种背离与叛变。是背弃原来坚持的道德约束,叛离本组织的利益,对自己做出承诺的不实现、不兑现的表现。很明显,妥协与背叛在概念上有着根本的差异和不同。永年教区陈柏庐主教曾说过:“在信仰上决不让步,在方法上可以让步。”虽然,在与政府的交往中,为了与政界达成妥协,陈柏庐主教同意将永年教区改称为邯郸教区,这虽然与教廷备案有所差异,但这不是信仰问题,完全是方法问题,这能算是背叛吗?众所周知,我们生活在中国的天主教并不是生活在欧洲的天主教,在很多政治层面上不得不与政界达成某种妥协。我们必须清楚,我们并没有享有人权宣言上的信仰自由,很多时候官方的工作人员并不清晰那些属于天主教信仰的层面,那些属于方法的层面,他们盲目地横加干预,有时教会主教不知所从,或者是犯了原则性错误,我们做神父的、做教友的,应该理解和宽恕。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这方面做得让许多主教佩服的五体投地。譬如:非法主教借着悔改可以合法;地下忠贞主教可以“先行祝圣,然后呈报”。虽然,许多主教的德操并不令教会当局满意,但是,地方教会圣统得以延续,教友可以合法地领取圣事,同时也避免裂教的产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合法的统治者,生活在这篇土地上的人民不可能不与之发生联系。同样,生活在中国的天主教,也不可避免地要与政府有一定的交涉、来往与合作。一味地抵抗、不合作,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国共内战时期,那些名牌主教逃之夭夭难道是最好的选择吗?牧人不为羊群舍命,却穿上红色道袍高呼“殉道”的口号有意义吗?生活在自由世界的大人物,怎会理解生活在大陆主教的艰辛。
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经说过:“中国教会不能永远成为地下教会”。在教廷委任主教的谕令中,有附言告之:“能公开祝圣就公开祝圣,即便不能公开祝圣也要秘密祝圣,因为圣统必须要延续”。当一些非法主教成为合法主教后,他们的继承人不可置疑地希望教廷批准并且公开祝圣,因为,地下教会必定不是一个常态。为了促成地下教会公开,本笃十六世就职后,一方面呼吁中国教会内部修和,另一方面,以牧函的方式取缔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给予忠贞主教的特权,终止地下主教不经申报就可祝圣主教的权力。致使许多地下教会,主教在世没有祝圣继承人,去世后只能用署理负责管理的局面。罗马教廷方面,更是希冀秘密祝圣的主教为了牧灵需要,可以与政府达成妥协而逐步公开。中国教会也就出现了,诸如:李镜峰(凤翔)、宗怀德(三原)、陈柏庐(永年)、李维道(潞安)、郑守铎(运城)、孙远谟(洪洞)、石洪臣(天津)、史景贤(商丘)、王宠林(赵县)、宋维礼(廊坊)、王殿铎(曹州)、张怀信(卫辉)、同长平(渭南)、朱宝玉(南阳)、杜江(巴盟)、安树新(保定)、朱维方(温州)、吴钦敬(周至)等多位主教。当这些主教公开就职时,总会引起一些争议或质疑,甚至一片谩骂声,非常令人心痛。那些本属于非法的主教,教宗都给予宽免,收容在教会的大家庭中,为什么这些忠贞的地下主教只是因为公开了主教身份就要被斥之为“背叛”呢?当然,在公开就职的过程中,官方肯定会要求一些所谓的条件,这些条件有时会造成当事者内心的挣扎和困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主教们之所以公开就职是为了教友利益,也是为了当地教会能够正常运作。尤其是像安树新主教和吴钦敬主教,他们一个受到十年监禁,一个受到九年软禁。其实最痛苦的是,他们无法负责自己的羊群。故此,罗马教廷对此不仅不会加以谴责,甚至可以说乐见其成,无论如何这些教区不会再出现自选自圣主教了,教区内的教友不会因为主教的某种妥协而减低对教会的忠诚。若是教宗能够包容那些非法可以合法的主教,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包容本来就是合法主教,只是为了牧灵需要才与政府达成某种妥协而公开就职的主教呢?他们究竟背叛了谁?他们背叛了基督吗?他们背叛了教会吗?回答是否定。他们仍是忠于基督,忠于教会的,他们还是我们的善牧。我们应该对他们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使我们与他们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主内的共融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