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教宗方济各发表新宗座劝谕《爱的喜乐》,让离婚再婚教友波波(化名)感到安慰,但表示教会多层而复杂的架构,并未带给她希望,虽然教宗提出需分辨和关注不同个案,她再也不会寻求教会协助解决与前夫的婚姻问题。
波波向天亚社忆述,她于一九九六年离婚后听从神父指示,寻求教区的家事法庭协助,作出事件叙述,以办理与前夫婚姻无效的申请。家事法庭要她寻找证人作证,她当时知道事情不容易解释,所以放弃了。
这位中年教友并未透露为何与前夫离婚,但直言其婚姻个案困扰了她近二十年,尤其是她经民事再婚后,现任丈夫准备领洗入教之际。
在波波的丈夫领洗前,慕道班导师及堂区主任司铎要求他们到家事法庭重开档案,并提醒她暂时不要领圣体。她这才知道教会的教理中明定,离婚再婚者在未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之前,是生活在罪过中,因而不能领圣体。
基于这次丈夫领洗的迫切性,波波请来家人、朋友、神父,甚至前夫来作证。然而,教会法庭听取了很多证供后,仍表示未有足够证据去取消婚配。
离婚再婚的问题在香港社会很普遍,教友也不例外。据政府统计数字,离婚数字由九一年每年近六千三百对,至二零一三年升到二万二千余对,在二十年间急升四倍。
香港教区法庭首席法官谢坚成神父对天亚社说,每年约有二百几宗个案成功地申请可以进行再婚。
至于在新劝谕发表后会否多了教友重启婚姻无效或解散婚姻等程序,他指出,教宗之前要求简化离婚程序时,的确多了教友提出重启诉讼,但教义没有改变,因此对这些申请的审理准则与以往是一样的。
他又认为,教友会否申请婚姻无效,要看他们是否热心处理自己的个案,与劝谕和程序简化无关,教会也是被动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传道员预期,教会不会因劝谕的出台就宽松地处理申请个案,否则教友或误会是在鼓励离婚。
教宗方济各四月八日发表的新劝谕《爱的喜乐》,多处提及离婚再婚教友的处境,提醒牧者要避免使离婚再婚者觉到“犹如受到了绝罚”。他指出,没有单纯的处方,只能鼓励以负责的态度分辨个别案例,因为每种情况的责任程度均不相同。
教宗透过劝谕关心离婚再婚者,让波波感到极大安慰,但她说,“这一切并未带给我希望”,也不会再寻求教会处理与前夫的婚姻问题。
波波解释:“教宗或许会有很多新思维与见解,但往往都需要教会去推广及执行。天主教的架构多层与复杂,好比大机构甚至跨国企业。”波波表示自己在教会团体中工作,深切体会低层员工的渴求,是难以上达管理层。
她坦言:“那两次的尝试让我觉得是在浪费自己、处理个案的神父及其他人的时间;这事件已缠绕了近二十年,我哪有这么多精力与时间再周旋下去呢?”
波波认为自己是光明正大地与丈夫在民法上结合,在教会里却要背负“通奸”的罪名,“就因为我是天主教徒?”
有两名子女的波波直言,这对她来说是一种伤害。若非自己是在天主教家庭长大,她可能就与其他信仰根基不够强的再婚者一样,或会因此而逐渐疏远教会。
她又说,丈夫慕道加入天主教,却落得如此下场。若早知道,他或许会追求其他信仰。她也不知如何向不知情的子女解释,父母长期不领圣体的行为,是因为教会视他们犯了“通奸罪”。
波波坦言不明白“杀人犯诚心悔改,教会仍会接纳他,为何对再婚者就偏偏拒人千里”。而且若教友有婚外情,同样是犯了“通奸罪”,只要他办告解表示后悔,却又可继续领圣体。
她表示,现在除非有足够理据,否则她与前任只有其中一方离世,婚约才会取消。“难道我要咀咒前夫早日离世?或偶尔关心他是否仍健在?这可能会影响我跟丈夫的感情。”她认为教会“只讲道理,却顾不了实际”,令她感到无奈。
事实上,教会也清楚意识到现代家庭及婚姻的复杂性,并为此而分别于二零一四及一五年召开两次世界主教会议,其中讨论在牧灵上如何关顾离婚再婚者,而又同时维护教会的原则。
《天主教教理》强调婚姻是不能拆散的。第2382条指出,在已受洗者之间,“完成而既遂的婚姻,除死亡之外,任何人间权力,或因任何原因,皆不得拆散”。
此外,第2384条亦指出,“离婚是对自然道德律的严重侵害,是企图摧毁夫妇自由同意、一起生活至死的合约……离婚而重新结婚,虽为民法所承认,但使婚姻关系的破裂更加严重:重婚的配偶因此而处于公开及连续通奸的状态下。”
教宗方济各在新劝谕中也强调,在基督徒团体内照顾离婚再婚者并不表示削弱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而是在表达爱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