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P2P网贷平台于2006年成立,但自2013年起,先后有平台倒闭,而且年年增加。单计2018年上半年,P2P网贷平台的倒闭潮加剧,有超过4000个平台倒闭,而在过去两个月内,就有近200间网贷平台倒闭。倒闭原因包括公司负责人失踪、投资者无法取回现金等等。
在上月,已有123间网贷公司休业、清盘或被立案调查,涉及最少500亿元(港元,下同)。根据2016年出台、由银监会和相关部门所订的《P2P网络借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列明了“十二禁”,即限制P2P网贷平台融资、收集用户资金、发放贷款等,监管过去十年放任、过度增长的情况。
若平台遵守规定,可成为真正的共享经济,只不过共享的物品变成了金钱(即投资者提供“闲置”的金钱予借贷人,物尽其用)。不过,不少网贷平台无视当局的指示,仍然利用平台作融资,筹够钱便卷钱潜逃,情况与共享单车倒闭潮大同小异。
其实共享经济本质不坏,用得其所更能填补市场的需求。P2P网贷平台不能提供一般传统银行或虚拟银行的服务,如存款、转帐,但它却可以提供人与人之间的借贷服务,与传统银行业并无明显冲突,甚或可以加强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即一套惠及所有人的金融服务体系,尤其被传统金融忽视的农民、城乡贫困的民众、微小企业)。
然而,在短时间内,坊间涌现不少“伪P2P网贷平台”,平台创办人以此为集资工具,然后挟带私逃,令投资者损失惨重。P2P网贷平台被指是“披着新装的老骗局”,亦不无道理。
须知共享经济被污名化非一朝一夕的事,早前有多间共享单车公司先后倒闭,用户无法取回租车的按金,加上今次“网贷爆破”事件,进一步冲击民众对共享经济的信心。
共享经济独特之处就是建基于互信,以此维系买卖关系;但是,一旦信任危机浮现,恐怕会窒碍将来共享经济的发展,须以适切的监管监控风险,否则或会引发更大的金融危机。
近年,中国政府采用“先发展后监管”的模式监管新经济发展,有一定成效。有关整治P2P网贷平台的通告早于两年前推出,至今已有3000多个平台退出市场。
当局舍弃以“一刀切”方式整治不合规格的平台,反以循序渐进的政策取代之,一方面提供缓冲期予平台离场,另一方面能提供更多、更透明的资讯予用户,保障他们权益。
此外,中国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上周联合召开座谈会,列举十大防风险措施,包括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兌付方案;网贷机构要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透明度。
最高法院更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新型犯罪行为,如虚增债务、收取高额费用,以刑事打击诈骗罪行,足见当局整治网贷产业的决心。
随着监管趋严,不少平台相继倒闭,反而可以达致淘弱留强、以良币逐劣币的效果,合规格的平台才可留在市场,令整个产业发展得更健康。至于,P2P网贷平台可以走多远,就视乎能否把握今次的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