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Al-Islam)杂志今日在其出版社前锋创作(Utusan Karya)的网站上放上道歉启事,就刊登《本刊教堂实地观察:寻找改教的回教青年》一文,向天主教道歉。
就在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hani Patail)宣布不起诉《回教》杂志,并为后者辩护隔天,《回教》杂志总编辑就在前锋创做出版社就的网页更新栏目刊登道歉启事,强调该杂志无意污蔑诋毁天主教。
该声明仅有三段,并解释整起事情的前因后果,乃因公众向该杂志社指控有些回教徒改信天主教,因此,该杂志才决定实地考察,并撰写《本刊教堂实地观察:寻找改教的回教青年》一文(Tinjauan Al Islam dalam Gereja: Mencari Kesahihan Remaja Melayu Murtad),在2009年5月份的杂志刊出。
因此该杂志社声明自己并无意亵渎基督教或天主教,无意亵渎教堂。“两名牵涉其中的记者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其所做所为严重伤害该教教徒们的的感受,他们亦为此道歉。”
除此以外,该声明也在备注栏目注明这篇道歉启事亦将刊登在四月份的《回教》杂志当中。
天主教主教:道歉就没事
该杂志两名信奉回教的记者是在采访专题时潜入吉隆坡富都(Pudu)车站附近一间天主教堂参加教堂弥撒,他们领食了圣体(面饼),并在事后吐出面饼,把面饼照片刊登在杂志。
该报道引起了天主教徒强烈的不满,认为这两名记者亵渎了神。两名来自槟城的天主教徒华金弗兰西斯塞维尔(Joachim Francis Xavier)和苏哈加兰(Sudhagaran Stanley)在7月8日向警方报案,指两记者触犯《刑罚法典》第295与第298(a)(1)条文。
第295条文规定,不得以任何程度企图侮辱宗教,并破坏或亵渎崇拜场所。第298(a)(1)条文规定,不得以口头、文字或任何行为,以宗教理由,造成不和谐、不团结、敌意、仇恨或反感,或妨害维持和谐或和团结。
2010年2月3日,天主教会与非政府组织向警方报案,投诉警方调查仍无下文。接着,总检查属于二月下旬正式宣布不起诉处分。
马来西亚天主教主教莫菲(Murphy Nicholas Xavier Pakiam)对此深感不满,但他表示,根据《星报在线》报道,莫菲说,若该报记者公开道歉,天主教会将不会对《回教》杂志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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