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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基督信仰教会将继续行驶宪法所赋予的权力采用阿拉称呼天主

时间:2013-01-11  来源:梵蒂冈电台  作者: 点击:

马来西亚的基督信徒将不会遵守雪兰莪州苏丹1月9日颁布的禁令,这道禁令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这一称呼。各基督信仰教会组成联合阵线,通过信仰通讯社发表 声明。这个称作“马来西亚基督教会联盟”的组织重申其享有采用“阿拉”称呼天主的宪法权力。“阿拉”源自阿拉伯文,是所有操马来语的基督信仰团体的用词。 该基督教会联盟并强调这一称呼在马来语圣经中已经存在400年。1985年成立的“马来西亚基督教会联盟”是一个大公运动组织,由国内主要的新教、东正教 会团体和天主教主教团组成。

联盟主席强调:“信奉和善度各自宗教信仰是每个人的权力。为此,教会可以在所有宗教活动和礼仪中自由使用马来 语圣经”。近3年来,马来西亚教会和政府多次就基督教会使用“阿拉”称呼进行了较量,甚至诉诸法庭。有些人认为,“阿拉”一词只有伊斯兰信徒可以使用。 2009年,基督徒赢得了司法诉讼。为进一步说明基督徒使用“阿拉”的历史根基,基督信仰教会强调了早在1631年发行日前再版的《马来-拉丁语和拉丁- 马来语辞典》中,采用“阿拉”称呼“天主”。这一历史证据,充分表明圣方济各•沙勿略等基督信仰传教士为推动欧洲与东南亚的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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