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教团国际正义和平委员会主席致函国家安全顾问多默.多尼伦(Thomas Donilon)指出,政府应公开讨论及详细审视采用无人驾驶飞机消灭目标的政策,从而制订“一个更全面、有道德及有效的政策来对抗恐怖主义”。
艾奥瓦州德梅因教区李察.佩特斯(Richard Pates)主教在五月十七日发出的信函中表示:“有效的反恐政策应采用非军事途径,透过尊重人权和应对恐怖分子不择手段地利用的潜在不公义,来建立和平。”
信函也送交参众两院多个相关委员会及特别情报委员会。
佩特斯主教认同一个国家有权使用武力来自卫,但指出在战场以外地方展开对抗恐怖主义的活动时,它基本上是一种执法行为,即使它是针对危险如阿盖达的组织。他表示,采用无人机进行消灭目标的行动,引起“严重的道德问题”,包括令人关注涉及歧视、威胁的迫切性、成功的比率及机会率等问题。
他指出:“有目标的消灭行动,在定义上,是高度歧视的。”
“华府的政策看来是将致命的武力伸展到涉嫌的‘标签’攻击,且据报是将某个年龄层的男性全都列为武装分子。这些政策在道德上站得住脚吗?它们看来违反战争法、国际人权法及道德规范。”
佩特斯主教认为,使用无人机相对成本低及容易,诱使美国领导层滥用它,导致国家减少作出“经济、政治及外交回应”。他要求当局注意“使用无人机对抗恐怖主义,在长远带来的社会及政治冲击”。
他问道:“其他国家及非国家实体广泛部署无人机的前景,是否令人把焦点都放在我们这个作为发展及使用这种军事及非军事无人机科技的国家身上?”
“美国应扮演领袖的角色,推动国际规范、标准并对它们的使用作出限制。”
在这封抄送全体主教的信里,佩特斯主教指出,这封信是针对美国政策的道德问题,不是质疑执行政策者的道德操守。
总统奥巴马廿三日回应表示,美国在无其可行选择时,才会考虑使用无人机。他于前一天签署文件,加强对使用无人机的监督。
他承认利用无人机空袭即使合法、有效,但有时候也不能说是明智和道德的。
根据新规定,在阿富汗战场,美方将继续利用无人机打击武装人员、保护驻军。但随着明年美军撤出,无人机的使用将大减。而在其他国家,美方将祇利用无人机打击阿盖达组织,但其使用将受到严格限制。在无法实施抓捕、当地政府也无力或不愿采取行动时,才会考虑使用。
此外,空袭目标必须对美国人产生“持续及迫在眉睫的威胁”,必须在几近完全确认目标方位及不会误伤平民的前提下才可开展。美方在实施空袭时须尊重别国主权与国际法。如果目标是美国公民,司法部必须开展分析,以确认空袭没有违反美国宪法与相关法律。
奥巴马上任后增加了在海外利用无人机打击武装人员的行动,但因为缺乏正当程序、造成平民伤亡等原因引发诸多争议。司法部长在致函国会议员的信中承认,自零九年以来,政府利用无人机在境外打死了四名美国公民。
【完】来源:《Independent Catholic News》及《明报》,天亚社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