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宪法法庭六月十八日拒绝就该国一九七四年颁布的婚姻法进行司法复核的要求,该法律被批评实际上禁止跨信仰的婚姻。
对于该法律的条文说明“如果婚姻是根据每种宗教及信仰进行,婚姻是合法的”,五名大学生在去年八月对宪法提出挑战,他们的申诉书认为,这些字眼太过含糊,并且会导致强迫改宗的情况出现。
首席法官亚里夫.希达亚特(Arief Hidayat)在宣读裁决时指出:“法院认为原诉人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毫无根据的,并因此拒绝受理这宗案件。”
希达亚特表示:“该条文说明,如果婚姻根据每种宗教及信仰进行,婚姻是合法的,并没有违宪。”
五名原诉人之一的达米安.尤文斯(Damian Yuvens)表示,他尊重法院的裁决,但是不会放弃挑战这项法律的希望。
尤文斯在裁决宣布后向天亚社表示:“我们将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下一步的法律行动确实要视乎我们的讨论结果。”
印尼教会协进会共同主席亚尔伯特.帕蒂(Albertus Patty)表示,他对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为何国家要对某些人的权利作出限制?国家的角色是确保没有矛盾的存在。”
宗教事务部的伊斯兰教事务指导理事会成员穆罕默德.马赫哈辛(Mohammad Machasin)支持法院的裁决,但承认跨信仰婚姻的问题仍然具有争议。
他向天亚社表示:“这需要选择(一个宗教)。这可能会有压力。”
印尼伊斯兰教学者理事会主席阿密汉.沙伯拉(Amidhan Saberah)也对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宗教对人权的一次胜利。他表示:“原诉人所申诉的是基于人权问题。但是它不能作为一种依据去判断跨信仰婚姻。”
“我们认为宗教是非常基本的。它是超越人权的。”
在裁决中,法院也拒绝受理五名原诉人提出的另一项宪法挑战,就是要求修改这个一九七四年颁布的法侓所规定的结婚年龄,这一项挑战获得“妇女健康基金会”及“儿童权益监察基金会”的支持。
根据《雅加达环球报》报道,原诉人认为,现时规定十六岁的年龄是不公平地禁止年轻妇女获得教育,并且会增加母亲生育死亡的风险。但法院认为,提高婚姻年龄至十八岁,并不会必然地降低威胁妇女健康的风险。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Indonesia court rejects judicial review of marriag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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