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生产、转移和储藏集束炸弹的国际公约已于今年8月1日生效。这项公约是于2008年5月30日的都柏林外交会议上由107个国家签署,到目前为止批准的国家有37个。没有签署公约的国家包括美国、中国、俄罗斯、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和巴西。梵蒂冈圣座于8月1日这项国际公约生效当天发表公告表示:“这项公约在裁军和国际人道法律领域迈出重要一步,也在基于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有建设性合作以及人道主义法律与人权之间密切关系的多方面范围,取得巨大成果。”圣座新闻室发表的公告接着指出,这项国际公约除了填补人道主义法律的严重空白外,也设法针对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给出强烈和令人信服的答案,这个问题不仅是集束炸弹继续被使用,并且这种炸弹即使落在地面没有爆炸,在许多年以后仍能造成危害,阻碍平民的日常生活。梵蒂冈的公告提醒世人,圣座是最先提议暂停使用这种武器和批准这项国际公约的国家之一,它积极参与了取缔集束炸弹的进程,清楚意识到“和平的逻辑比战争的逻辑更强大,和平的逻辑在任何情况下都把保护及维护平民,尤其是较弱小的人作为不可越过的约束。”圣座新闻室发表的公告最后指出,禁止集束炸弹国际公约“该当加固裁军与发展之间的纽带”,将“物质和人力资源引向发展、正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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