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宗方济各于上周公布了关于打击洗钱活动的手谕后,圣座金融管理局(Aif)主任勒内·布吕尔哈特强调,他所领导的部门为在梵蒂冈城国内的金融活动透明尽巨大努力。他在接受本梵蒂冈电台访问时,首先谈到教宗手谕对这个部门的实际意义:
答:其实,我们的工作没有丝毫改变,我觉得它扩大了职责范围,就这种意义而言,金融管理局的任务扩充到审慎监管。换句话说,目前金融管理局有举报洗钱个案的责任,现在又添加了监管的责任。这一监管的任务是扩充而来的。
问:笼统地说,这项措施就是对银行实行监管吗?
答:的确如此。藉着教宗手谕及由这道手谕产生的结果,将全面管制的工作交给了我们金融管理局。
问:你们监管什么?监管谁?是称作宗教事业局的梵蒂冈银行,那么其它部门呢?
答:宗教事业局是不是银行,这是个有争论的问题,依我看它不是银行,而是为圣座服务自成一体的金融机构。金融管理局监管在梵蒂冈城内各机构从事的金融活动。
问:除了宗教事业局以外,还有哪些机构呢?
答:当然,首先是宗教事业局。其次,若考虑到特设专家委员会(Moneyval)2012年的报告,在提及的机构中包括宗座财产管理局(Apsa),我们正在那里进行审核工作。我们要看看以后在哪里从事其它的金融活动,并将采取必要措施。
问:您谈到特设专家委员会,扩大监管银行的建议毕竟是这个委员会提出的。实际上所有这一切都是一项进程,还会有其它措施...在梵蒂冈这一切将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呢?
答: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退后一步是有意义的。事际上,一切都从本笃十六世在2010年年底和2011年年初颁布的首道有关手谕开始,当时采取了初步措施,我们所谈的是相对短暂的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得以制定非常具体的措施。藉着新手谕,将特设专家委员会提出的非常重要的建议得到贯彻落实,至少奠定了落实这些建议的基础。现在必须着眼落实工作,换句话说,打下法律基础很好,但要作出具体的事,将所有这一切付诸实行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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