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正如2018年3月16日所宣布的,圣座教义部宗座法院结束了对(关岛)阿加尼亚总主教阿普罗恩(Anthony Sablan Apuron)的惩戒诉讼法律程序。当时已表明,判决结果可上诉,而上诉确实已经提出。第二审法院于2019年2月7日确立了第一审的判决,宣判被告对未成年人违反第六诫的罪行有罪。
圣座裁定的刑罚如下:褫夺职务;永久禁止在阿加尼亚总教区居住,包括暂时居住在内;永久禁止使用其主教标记。这项裁决是本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不得再上诉。
2016年6月6日,教宗方济各任命了时任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秘书长韩大辉总主教为阿加尼亚总教区「主教在位期间」的宗座署理。同年10月31日,教宗任命了时任美国底特律辅理主教伯恩斯(Michael Jude Byrnes)主教为阿加尼亚助理主教并授予特殊职权。随后,2018年3月16日,圣座教义部宗座法院的五位法官宣布了对阿普罗恩的第一审判决,宣判被告人的某些罪名成立,诸如「性侵犯未成年人」,对他处以的刑罚是「停止职权,禁止居住在关岛总教区」。当时的公告最后写道:「本判决可上诉。倘若不上诉,此判决即为最终且有效的判决;若提出上诉,则缓刑至最终结果确立为止。」
2018年8月26日,教宗方济各在结束爱尔兰牧灵访问时,在机上记者会谈到上诉的问题。教宗在那次机会上说:「关岛总主教正在进行上诉。由于这是一桩极为错综复杂的案件,我决定行使我的权利,亲自审理上诉案,而非把案件送去上诉法院,进行与所有司铎相同的审理。我成立了一个法典专家委员会来辅佐我,他们告诉我将在短时间内呈交『建议书』,使我能作出判断。从一方面来看,案情相当复杂,但它并不困难,因为证据非常明显。可是我不能未审先判,我在等待报告,然后再作出判断。我之所以说证据明显,是因为这些正是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