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罗马观察报》5月17日刊登了比利时神学家卡尔梅恩(Laetitia Calmeyn)女士的一篇文章。她开门见山写道:「《爱的喜乐》宗座劝谕的出版引发了神学家、哲学家、牧者和平信徒的不同反应与讨论。种种问题一言以蔽之:这份文件是否符合教会在道德与圣事方面一脉相承的教导,或者它构成一块裂痕?」卡尔梅思女士在法国巴黎伯尔纳铎学院教授神学,去年蒙教宗方济各任命为圣座教义部顾问。
第351条注释
神学家卡尔梅思女士尤其谈论了这份宗座文件第八章第351条注释,内容触及圣事对所谓的「异常」状态者的助益。教宗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考虑到人的各种外在限制和减轻罪责的因素,在一个客观的罪恶处境之中,主体未必负有罪责,也不一定要承担全部的罪责,而且他们依然可以活在天主的恩宠内,依然有爱的能力,依然可在恩宠和爱德生活内成长,并为此接受教会的扶助。」(《爱的喜乐》,305号)第351条注释阐明:「在某些情况中,这也包括圣事的助益。」
禁止的拥护者和准许的拥护者
卡尔梅思女士解释道,第八章的某个「阐述」让人「难以明白,整份文件以何种方法使人有机会理解类似的助益符合传统。媒体在离婚再婚者可否领圣体的问题上裹足不前,阻碍《爱的喜乐》劝谕的特殊贡献进入大众眼帘。准许领圣体的拥护者陷入在实践中愈加缺乏道德判断和灵性分辨的后果;禁止领圣体的拥护者则在考虑道德律的要求时,把这些要求与基本的传统概念分割开来,而渐进律就是这基本的传统概念的代表。倘若这道劝谕不打算回答有关准许或禁止领圣事的问题,准确来说是因为省思的框架并非准许或禁止。省思的框架是在善内、走向善的旅程,也就是那分辨、陪伴不同处境,并使它们相融合的旅程。『善的旅程』的典型概念,换言之,所谓的『渐进律』让我们得以领会《爱的喜乐》的真正贡献,以及这份文件符合圣传的方式」。
基督信仰道德的泉源在于天主爱我们的喜讯
这位神学家强调:「我们都体验过福音道德的需求与人们具体处境之间的真实张力,意即诫命的绝对幅度与每个人的旅程之间的张力。类似的张力促使我们不把道德价值看作高不可攀的理想,或是菁英的专利,却视之为天主慈悲本身的表达;祂赐予我们恩宠,让我们能逐步完成祂的要求。」「基督信仰道德的泉源在于天主的喜讯,祂为了爱我们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基督的圣死、复活与救恩向我们启发此时此地当行的善。诚如教宗方济各所言:『福音首先邀请我们回应那拯救我们的施爱者天主,在他人身上看到天主,并走出自我去寻求他人的福祉。这个邀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隐蔽起来!』(《福音的喜乐》,39号)正是在这层意义上,教宗有意在《爱的喜乐》劝谕中展现出,每个家庭不论受到何等伤害,它都能成为福音的携带者;那是天主关爱家庭的福音。天主的爱邀请家庭默观并宣讲这份爱,好能成长茁壮。」因此,「善似乎随时随地都可能存在。」
《真理的光辉》通谕
「在《真理的光辉》通谕中,若望保禄二世早已描述我们能默观真理的方法,甚至是在我们经历中最黑暗的时刻怎样默观真理,以及能如何透过我们自由的举动为『真理的光辉』作见证。这里所指的真理既不是理智上的确信,也不是一个能提供明确参照点的价值体系,而是耶稣亲自向天父作出的奉献。正是因为耶稣的全然奉献,我似乎能理解渐进律,其核心要点在于建立某个人在特定情况下能获得的善。」
《人类生命》通谕
接著,这位比利时神学家阐释「渐进律」的概念。这观念在若望保禄二世的牧职期间崭露头角,但渐进的想法早在《人类生命》通谕(1968年)中就已经存在:「保禄六世在第14号阐述夫妻伦理时表示,有时容忍一个较轻的恶行是合情合理的,其条件是不可积极渴求这个恶(参阅:14号)。正当保禄六世强调务必毫不含糊地耐心教导并阐明真理时,这道通谕实际上邀请众人对人性的软弱采取关注的态度,表达出对罪人的怜悯(参阅:28至29号)。这是因为信仰生活扎根于圣事内,让基督徒夫妻能在善内前行(参阅:25号)。」
保禄六世阐明渐进的条件
在1970年5月4日致圣母团的讲话中,「保禄六世指明这条道路的条件(参阅:13至16号)。某种的渐进会涉及方法,但意志必要朝向真正的善,以期『在难免意外不幸的生活中』辨认出该当采取的恰当方法」(参阅:14号)。基督徒的全德之路必须诉诸于恩宠的途径、通过圣神本身:「教会内所有圣宠的资源,全为帮助(夫妻)玉成其爱。」(16号)
《家庭团体》劝谕
1980年10月25日,在以家庭为题的世界主教会议闭幕式讲话中,若望保禄二世明确邀请众人探讨「渐进律」,视之为会议带来的主要贡献之一。「道德的真理是可实践的,它需要时间、耐心奋斗,以及恩宠助佑。《家庭团体》世界主教会议后劝谕(1981年)指明,人『根据成长的阶段,认识、喜爱并完成伦理的美德』(34号)。这与『渐进律』无关,却是逐渐谨慎地完成自由举动,在生活中『逐步地与天主的特恩相整合,并附合天主对整个的人和社会生活绝对的爱的要求』(9号)。」
基督救赎了我们
卡尔梅思女士观察到,在《真理的光辉》通谕(1993年)中,若望保禄二世指出:「清澈而有力的介绍伦理真理,总不能忽略发自五内的耐心与信赖,和真心诚意的敬重,这是人在伦理道路上经常所需要的,而偏偏为了种种困难、人的软弱,以及可悲的环境,使此道路成了辛苦难得的。」(95号)接著,他进一步阐明:「只有在基督救赎奥迹中,才发现人的『具体的』可能性。『但什么是人的具体可能性?』『讨论的是哪一种人?』『是为私欲所控制的人或是基督所救赎的人?』因为我们正是讨论这个,讨论基督救赎的事实。基督救赎了我们!那就是,祂给了我们实行我们存在的全部真理的可能性;祂从私欲的控制下解放了我们的自由。天主的诫命确实已比照著人的能力,是比照著领受过圣神的人的能力,人若犯了罪,仍旧可以获得宽恕,享有圣神的临在。」(103号)
逾越奥迹的教育方法
事实上,这位神学家表示,唯有恩宠的化工能使人摆脱罪恶,「由上重生」。「在天主教育方法的光照下,渐进获得其意义。这教育方法扎根于跟随基督的恩宠,以及与基督合而为一的圣事逻辑;天主曾使祂『替我们成了罪』(格后五21)──为此,我们都死于罪恶──而基督为了我们的生命复活了。因此,这的确是逾越奥迹的教育方法」。
别关闭恩宠之路,切莫事事非黑即白
「因此,在我们洗礼的见证中,我们与基督的圣死和复活更加紧密结合,从而分辨出在不同处境中运作的天主救恩。由此可知,分辨、判断和陪伴处于信望爱三德的动态中,否则便是在代祷与感恩的动态中。我在这处境中瞥见哪些善的苗芽呢?如何促使这苗芽成长茁壮呢?教宗方济各在《爱的喜乐》劝谕中如此表示:『牧者不应硬把道德律套用,并且如此就感到满足。』事实上,这并非表面上落实法律,或许因此导致人们在各自的旅程中灰心丧志。为我们提供分辨之光的是基督:『分辨过程必须助人寻找各种可行的方式回应天主,并在其限度中成长。要是抱有「非黑即白」的心态,有时会妨碍恩宠的运作和成长的过程,令人气馁不敢踏上光荣天主的成圣之路。我们应记得「在巨大的人性限度中迈出一小步,较诸表面安逸而终日不求上进的生活,更为悦乐天主」。(参阅:《福音的喜乐》,44号)牧灵工作者和团体必须认清这一点。』『在任何情况中,面对那些感到难以完全奉行天主法律的人,必须让他们清晰听到追随爱德之道的呼召。手足之爱是基督徒首要的法律。』(参阅:《爱的喜乐》,305至306号)」
在基于初传的教会圣传内撰写《爱的喜乐》劝谕
卡尔梅恩女士最后总结道:「这个接近可实践的善的方法,并不阻止种种有待容忍的恶继续存在,因为那些恶并不归咎于人,而是另有原因,例如,『无知、疏忽、暴力、恐惧、习惯、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天主教教理》,1735号)。需要阐明的是,绝不能为那些恶作辩护,称之为例外,仿佛一个人能够并获准行善,却又能找到不行善的借口。因为我们始终是透过与善、至善,也就是与天主慈悲的关系,逐渐地脱离罪恶。因此,我们明白为什么我们遭遇的罪恶并不阻碍我们转向基督。我们在基督内遵守诫命,祂提醒我们:不杀人的唯一方法是奉献生命,不奸淫的唯一方法是忠贞不二,不偷盗的唯一方法是分施自己的财物,不作假见证的唯一方法是为真理作证,不贪恋、不贪图的唯一方法是献上感恩。诫命类似的积极幅度向来是可行易懂的,人们逐步加以实现。这积极幅度提供了渐进律的实质内涵。这条在善内、走向善的旅程让我们能理解《爱的喜乐》劝谕如何贴合教会圣传,这伟大圣传的根基在于初传。在代祷与感恩内与上主的圣死和复活相结合,我们便能承认善胜过于恶,如涌泉般的生命胜过于死亡,因为那是复活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