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通过两份文件,教宗方济各废除了针对圣职人员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宗座秘密,同时也决定修订关于未成年人色情罪行的法规,将持有和散布未成年人色情影像列为最严重的罪行,并把未成年人的年龄定义提高为18岁以下。
第一份文件是圣座国务卿帕罗林枢机署名的诏书,涉及法律程序中的保密原则。诏书写道,教宗方济各今年12月4日宣布,针对《你们是世界的光》手谕第一章引述的罪行,废除其举报、程序和裁决中的宗座秘密。换言之,这些罪行包括:在胁迫或滥权下的暴力和性行为案件;对未成年人和脆弱者的侵犯案件;未成年人色情影像案件;知情不报,以及主教和修会总会长包庇加害者的案件。
这道新命令阐明,按照教会法典规定,应当确保「信息安全、完整和保密」,以维护当事人的「名声、影像和私人领域」。然而,这项「职务保密」原则「并不妨碍一个人履行国家法律在各地规范的义务」,包括举报义务,「以及执行国家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此外,对于举报者、受害者和证人,也「不能强迫他们对案情三缄其口」。
第二份文件也是诏书,由圣座国务卿帕罗林枢机和圣座教义部部长拉达里亚枢机共同署名,内容修订了《保护圣事的神圣性》手谕的三个条文。首先,按照新规定,「无论以何种方式或手段,只要一名圣职人员出于色欲,取得、持有或散布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色情影像」,就属于唯有圣座教义部能裁决的最严重罪行。此前,未成年人的年龄上限为14岁。
最后,在另一个新条文中,针对这些最严重的罪行,拥有教会法博士学位的平信徒也能担任「律师和诉讼代理人」。以往,只有司铎能从事这项职务。
关于教宗方济各这项决策,圣座传播部编辑主任托尔涅利撰写评论文章,阐明「孩童和青少年的福祉必须始终先于任何保密,包括宗座秘密。这道诏书显然毫不损害告解圣事的保密性,因为圣事的保密与有关文件和证据的宗座秘密天差地远。再者,这并不意味著诉讼文件必将公诸于世,或者外泄流传。受害者和证人的隐私必须始终受到保护」。这项决策带来的改变是,为调查案件,民政当局可以取得教会法程序中的档案文件,包括原本属于宗座秘密,存放在梵蒂冈各部会和教区档案库的材料。
教宗废除有关性侵犯的宗座秘密乃是「划时代决策」
教宗方济各废除了有关性侵犯案件的宗座秘密后,圣座教义部副秘书长希克卢纳总主教,以及圣座保护儿童委员会成员、宗座额我略大学保护儿童中心主任措尔纳神父接受本新闻网采访。(梵蒂冈新闻网)教宗方济各颁布了两道诏书,废除有关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的宗座秘密。圣座教义部副秘书长希克卢纳(Charles Scicluna)总主教向本新闻网表示,此乃「划时代的决策」。圣座保护儿童委员会成员、宗座额我略大学保护儿童中心主任措尔纳(Hanz Zollner)神父称之为「教会透明度的进步,以及教会与民主国家司法当局合作的强烈信号」。
希克卢纳总主教指出:「教宗方济各曾于2019年2月召集各地主教开会,当时有一整天的时间在讨论透明度。与会者再三重申,宗座秘密几乎阻碍了向受害者和团体透露适当的讯息。就我来看,在宗座秘密的法律原则框架下,这个决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来得恰如其时。」
关于这道诏书带来的改变,希克卢纳总主教举例说:「以往,受害者没办法得知他举报后的结果,因为那属于宗座秘密。其它的通知也受到阻碍,因为宗座秘密是教会法保密系统中最高层级的机密。现在,我们有机会保护团体,告诉他们判决结果。」
这道诏书有助于教会与国家司法当局合作。对此,措尔纳神父解释说:「这类型的合作在世界某些地方早已进行。比方说,美国主教已经把他们手中有关侵犯案的文件呈交给当局,因为美国的法律环境允许这么做。所以,主教们早已自由地决定交出档案。然而,世界其它地方还没有这种机会,有些地方的司法体系不太明朗。为此,重点在于创造机会来跟进合法提出的要求,以期保护受害者,调查这类案件,并惩罚有罪之人。」
此外,在另一道诏书中,针对儿童色情影像的罪行,受害儿童年龄的定义从14岁提高到18岁。措尔纳神父对教宗的这个决策「格外满意,因为之前将受害儿童年龄的上限定为14岁并不合理」。他指出,「14岁的年龄限制是在2010年决定的」。而今,圣座跟随国际法规与时俱进,将儿童年龄定为18岁以下,以符合全世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