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求彭亨州酒店经理,不要听从“伊斯兰及马来习俗理事会”最近颁布的不合理指令,禁止把非伊斯兰教的宗教读物(如圣经)放在酒店房间内。理事会对他们没有管辖权。但事件显示当地的宗教不包容越趋严重。
马来西亚的律师呼吁彭亨州(马来西亚第三大州份)的酒店业经营者,无需听从全国“伊斯兰理事会”的指令,因为该会没有权力要求酒店移除非穆斯林宗教刊物(如圣经)。
多位宪法和政务律师表示,“彭亨州伊斯兰及马来习俗理事会”不能处分任何酒店业经营者,因为酒店不是由宗教团体发出经营牌照。律师们回应该理事会最近发出的无理指令,禁止州内酒店在房间内放置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刊物。
律师拉兹兰(Razlan Hadri Zulkifli)说,酒店东主可以毫不理会指令,因为理事会对他们没有管辖权:“他们不能突袭抢去非穆斯林的宗教刊物,例如圣经。”他对《马来西亚内幕者》说。
据报道,自三月六日起,该理事会向州内共一百四十七间酒店发信,警告那些违抗指令的人会面临法律诉讼。如果罪名成立,可被罚款高达五千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拉兹兰说,理事会人员可能会被送上法庭,如果他们派遣职员进行突击搜寻,并且抢去非穆斯林的宗教书籍和文献。“理事会作为公共机构可能面对司法审查,法庭可以裁定这是违法行为。”
敌视基督徒的行动,包括今年一月扣押三百本《圣经》。事源去年十月于上诉法院的判决,禁止马来西亚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一词。根据裁决,内政部随即在沙巴州亚庇机场,阻止二千份吉隆坡总教区的周刊发行。这次扣押,被辩解为需要验证刊物是否“兼容”裁判官发出的命令,和“是否有非法使用‘真主’一词语”。
在马来西亚,有二千八百多万人口,大多是穆斯林(60%);基督徒是第三大宗教团体(仅次佛教之后),有超过二百六十万成员。一本四百年前出版的拉丁马来词典显示,“真主”一词,早于当时已经用来描述“圣经的神”的当地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