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人权组织谴责越南政府,以「公然侮辱」国旗罪起诉一名身兼博客和社运分子的天主教徒,指政府此举是直接侵犯其表达观点的自由。
根据多乐省奔胡人民法庭的公布,黄淑维(Huynh Thuc Vy)于十一月廿二日因触犯「刑法第二七六条侮辱国家象征」而要出庭受审。若黄淑维一旦被裁定罪名成立,将面临六个月「再教育」至三年的监禁。
黄淑维是「越南妇女人权」的共同创办人;该本土民间组织致力为当地妇女争取权益。黄氏自今年八月被警方拘留后,其手机、手提电脑及相机均被充公,而她一直遭到软禁。
她之前曾经拒绝回应警方的传召问话。
当时警方传召她,是因她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在《脸书》上载的一张照片。相片显示,她与一面被喷上白色油漆的国旗合照。
这名卅三岁母亲,育有一名孩子,并说「在国旗上喷漆,是象征我表达个人观点的自由。这是连串行动的一部分,以突显我的信念,就是所有越南人都有表达他们政治观点的自由。」
天主教司铎兼维权人士黎玉山(Le Ngoc Thanh)神父指责政府任意起诉黄淑维,因为第二七六条条例在刑法于二零一五年修订时已被撤销。
黎神父向天亚社表示:「黄淑维表达她的政治观点,而且没有犯法,因为宪法赋予她言论自由的权利。」
他续指,当局以这样的指控起诉她是非常不公平的,并指出很多足球球迷都在公众场合把国旗缠在他们腰上,也没遭到检控。他还指,越南人并不为这面国旗而感到骄傲,它象征的是人民自一九七五年国家统一以来一直所遭受到的苦难。
很多人权组织、民间社团,以及宗教组织和社运分子均曾经表示,这面国旗令人联想起,共产党透过他们领导的革命夺取了政权,但这政权并非由人民选出来的。
【完】来源:《十字架报国际版》,天亚社编译。
Catholic dissident in Vietnam prosecuted for insulting 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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