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投稿 | RSS
  训导文集 圣教法典 信理神学 多语圣经 释经原则 圣经发凡 教义函授 慕道指南 弥撒总论 再 慕 道 同 根 生 剖析闪电
  天主教理 教理纲要 神学辞典 思高圣经 圣经注释 圣经十讲 神学词典 天主教史 礼仪问答 告解指南 辩护真理 圣月汇集
  梵二文献 神学论集 神学导论 牧灵圣经 圣经辞典 认识圣经 要理问答 祈祷手册 弥撒礼仪 大赦汇集 新答客问 宗教方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梵关系

中国崛起的软肋──信仰(上)

时间:2010-06-06  来源:《领导者》  作者:刘澎 点击:

核心提示:中国人现在需要考虑的并不是中国拥有什么、取得了什么,而是中国现在缺少什么──什么是中国发展的短板、崛起的软肋。“大国”地位不是单凭钱就可以得到的。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财力逐渐跃入了世界前列,国际上已经有人把中国与美国相提并论,并创造出了“中美国”这样一个新概念。G20峰会的召开,再次把中国推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心,世界注视着中国。环顾寰宇,金融风暴肆虐全球,昔日“列强”个个深陷泥潭、备受煎熬。国人的感觉却是“风景这边独好”。国内的媒体上讨论的是中国拥有的全球第一的外汇储备应该如何花、中国是否应该“救”美国、“救”西方、人民币是否应该取代美元地位的问题。同时,中国的军舰远航非洲护航国际水道,军方也公开表态要造航母。可以说,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的自豪感、成就感、自信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这样得到过满足。种种迹象都在表明,中国人的强国梦似乎正在成真。国内外都有人认为,中国很快将会与世界霸主美国平起平坐,甚至有可能取代美国。这一次,中国似乎终于可以加入主宰世界的大国俱乐部,而不再是过去那个贫穷落后的人口大国了。

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方面。中国能否成为一个真正影响世界的“大国”,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目前的“领先”地位,远比人们从媒体上看到的炒作复杂得多。严格地说,所谓的“大国”,并非只是单纯的人口多或者面积大,也不是财富多或者核弹多。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人均GDP比中国高得多,但他们并不是主宰世界事务的“大国”。即使是GDP绝对值大于中国的日本,在世界政治中也没有多少发言权──至少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日本还没有可能混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世界上也没有人愿意推广日本的精神、文化、价值,愿意把日本奉为国家发展的楷模。再比如,印度的人口多;中东、海湾国家石油多,钱多;俄罗斯的面积大、资源多、核弹头多;他们都堪称是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大国,但就影响世界的综合能力而言,他们都无法与美国相提并论。可见,当一个地区大国或某个方面的大国易,当一个在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价值观等诸方面都具有强烈的向外辐射的、足以影响世界的“大国”难。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一个能够决定国际事务的世界“大国”,需要对该国多方面的实力综合衡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媒体鼓吹中国要与美国比肩而立,成为“管理世界的共同体”,无疑是一种老谋深算的策略,是要中国对世界上的各种问题承担更大的责任与义务。至于现在的中国究竟有多强大、在哪些方面强大、未来的中国能够走多远,中国人自己需要一个清醒的认识。事实上,中国人现在需要考虑的并不是中国拥有什么、取得了什么,而是中国现在缺少什么──什么是中国发展的短板、崛起的软肋。“大国”地位不是单凭钱就可以得到的。不解决中国崛起的短板与软肋,中国不可能真正登上足以全面影响世界的大国地位。

一、今天的中国缺什么?

那么,“其他方面的综合实力”究竟是指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也许可以罗列很长一个单子,但其实可以转换为“制约中国发展的短板是什么”,或者说“今日中国最紧缺的东西是什么”?说到中国的短缺,许多人认为中国最紧迫最稀缺的是能源,能源是制约未来中国发展的瓶颈;有人认为是全球范围内的市场、资源与科技;也有人认为是中国的法治建设。不错,这些东西都是中国未来发展所不可缺少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但它们都是从物质层面、技术层面对未来中国发展面临的挑战的分析,不是也没有触及影响中国崛起的致命软肋。

如果我们回顾过去几千年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发展拼搏的历程和其他“大国”崛起的历史,就会发现影响未来中国发展的因素不在物质层面而在精神层面。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最缺少的是什么?是信仰!中国在精神与道德方面出了大问题,而精神与道德方面的一切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个信仰问题。中国人在信仰问题上早已陷入了严重的空虚与混乱──照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奋斗之路的精神火炬早就该添油加料了。

今天的中国之所以有各种令人发指、匪夷所思的乱象,之所以正气不张、各种丑恶现象丛生不断,不是因为我们穷、没有钱,而是因为我们失去了信仰!就像“金粉世家”,徒有外表的虚华。我们在吃前人遗留下来的作为中国人精神支柱的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老本的同时,没有为维护和发展当代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主动做出行之有效的创新与贡献。当过去的信仰老本基本吃完,新的核心价值与信仰体系又迟迟未能建立时,中国人精神支柱的空虚与道德基础的缺失造成的物质与精神的巨大失衡就变得日益突出。中国尽管在物质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物质的繁荣无论如何不能代替精神与信仰的缺失。中国人的精神火炬在严重缺乏新鲜燃料的情况下虽然仍在勉强燃烧,但其亮度却日渐衰微。这种状况不要说让中国的精神火炬穿透黑暗、照亮全球各个角落,让世人敬仰和依靠,就是仅仅为中国人自己指明前进的方向,为一个由多个族群、多种社会阶层、利益集团组成的国家发展提供所必需的凝聚力,也显得十分无力。这样的国家要崛起、要成为一个“大国”,从何谈起?

换句话说,中国要“崛起”,要成为真正的“大国”,就必须认真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的精神支柱、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是什么?

“今天,我们信什么”?对此,按照官方教科书和媒体的宣传口径,早有一套人人皆知的标准答案,从小学到大学,每个人都无数次地回答过这个问题,这似乎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从当前中国人精神信仰的实际状况看,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被刻意回避而又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正是这个问题,从内部和基础上,从人的心灵里制约着中国的“崛起”,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决定中国未来社会发展成败的关键。时至今日,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是否有勇气承认,每个中国人心里其实都非常明白:中国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出了问题。道德出问题的原因在于价值观出了问题,价值观出问题的原因在于精神支柱出了问题,多年来官方鼓吹的信仰体系早已形同虚设了。遗憾的是,出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当政者和媒体并不愿意坦承这个事实,不愿意公开讨论这个问题。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越来越触目惊心(例如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西黑砖窑案、河北三鹿奶粉案、湖南罗彩霞上大学被人顶替案、贵州四川官员嫖宿幼女案、浙江胡斌飙车案、湖北邓玉娇案等),但媒体热衷于报道的只是各种问题的故事情节,而不愿意分析其深层原因。即使在论及原因时,也不愿将其归结于精神信仰的缺失,不愿意深究为什么各种恶性事件越来越多。当然,从官方立场上解读,中国社会出现的上述问题都是个别的、局部的、孤立的,没有代表性。如果硬要找信仰方面的原因,则往往把原因归结于“少数”人没有坚持官方多年来反复宣传的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没有牢固树立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丧失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至于为什么经过长年累月大规模系统的宣传,还有如此之多的“少数”人不能“确立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还会源源不断地疯狂作案,还要前赴后继地违法犯罪,社会道德风气还会严重地沦丧败坏,则语焉不详。我们的媒体很少直面问题──直截了当地讨论为什么官方反复宣传的核心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会不起作用?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中国人究竟有无道德?有无信仰体系?中国人的信仰究竟在什么地方出了什么问题?是我们的信仰根本就不存在任何问题,还是我们认为这些问题根本无所谓,没有研究的必要?未来的中国究竟要走向何处?能走多远?

当然,我们可以假装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可以继续用早已失效的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作为学生应付考试的标准答案。但这样做,不过是把所有问题的根源掩盖起来,延缓矛盾的公开化。事实上,以瓮安事件为代表的群体事件的一再发生,已经表明中国社会内部矛盾开始恶化、表面化。自欺欺人,回避矛盾,并不能解决问题。未来的中国要想成为真正的“大国”,绕开信仰问题谈发展绝无可能。信仰问题,关乎中国的未来,这是每一个关心中国命运、希望中国崛起的人必须面对、思考与回答的问题。

二、信仰的层次与类别

那么,究竟何为信仰呢?对中国人来说,信仰似乎并不陌生,但又有些说不清楚。信仰看不见、摸不着,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感觉到它的存在与影响。单从字面上看,“信”是“相信”,“仰”是“敬仰”。“信仰”就是“以敬仰的态度相信”某种东西。学术上对于信仰的定义形形色色,概括起来不外是人对于世界及人生的看法,是人的精神支柱、精神寄托;也可以说是人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观念、理念的信服和尊崇;是人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

黑格尔说:“说到信仰,我真正所指的是我的个人信仰,是一种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内在确定性。” 黑格尔的话揭示了信仰的特点。首先,信仰必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相信。如果一个人对某种理念、价值观、学说、主义或者目标,不是完全、彻底的相信,是不能称为信仰的。作为一种主观体验,信仰带有极大的主观感情色彩。对于信仰者来说,无论在别人眼里,自己信仰的对象的价值如何,信仰者都不会对所信仰的对象产生怀疑,都不会改变自己对信仰的价值判断。信仰者对信仰对象、信仰内容的相信有时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荒谬的,但信仰者自己并不以为然。任何在信仰问题上的欺骗都是对别人而言的。对信仰者自己来说,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每个人信什么、不信什么,自己心里是非常清楚的,不存在自己欺骗自己的问题。  

其次,信仰必须是由衷的、自觉自愿的、无条件的接受、认可、相信、敬仰、仰慕、崇拜和追求,来不得半点强迫,半点强加于人。依靠强迫、利诱、欺骗不能产生真正的信仰,也不能来维持和改变信仰。为了信仰,信仰者可以疯狂,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信仰者的自愿。有了自愿,才会不仅“信”,而且“仰”。离开了自愿,信仰的支柱就会立刻坍塌,非自愿的“信仰”不过是逢场作戏。

再次,信仰是人的一切精神与行为的指南,决定着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的精神与行为必须是人的信仰的外在表现。人如果没有信仰,内心就会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与痛苦,甚至可以使人彻底崩溃。从维持人的正常存在来说,无论内容如何,人必须要在自己心里相信某种东西,给自己一个行动和活下去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人才能活着,才能够赋予自己存在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所谓人生价值。有了人生价值,对这套价值的理解、观念就是人生观、价值观;对人生观、价值观的相信,就是信仰;有了信仰,人才能从本质上认识自己存在的意义。

说白了,人因为承认自己存在的意义而需要信仰,因为自己的信仰而赋予自己人生的希望,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提供一套自己满意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为了这个理由,人才活着。信仰为人的短暂的现实存在赋予了一个永恒的意义,解释了灵与肉、有限与无限、个体与群体、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体现着人生价值的可靠落实,体现着人的最重要的精神内涵。这就是信仰的有效性,这就是为什么人活着不能没有一套自己自愿相信、接受、认可并追求或遵循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信仰会成为左右人的现实生活,控制着人的一切行为的根本;为什么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础之上的原因。对于一个人来说,信仰是必需的,它激励和督促一个人为了心中的目标而努力。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如此。信仰为民族和国家的存在、发展提供最根本的理由,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成员达成共识、团结奋进的精神基础和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仰无论对个人还是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都是不可缺少的。没有信仰,人不能存在,民族不能存在,国家不能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此论对于信仰重要性的强调过于绝对了。信仰就是宗教,信仰对那些宗教信徒来说可能很重要。“我什么都不信,没有信仰,不是照样生活得很好吗”?这是把信仰等同于宗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其错在于把有无信仰与信仰什么混为一谈,把信仰与宗教混为一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的大多数人信仰宗教,他们对自己信仰什么很清楚。但在中国,除了宗教信仰者外,许多人对信仰并无特别的意识。事实上,宗教是一种信仰,但信仰并不等同于宗教,不信仰宗教并不等于没有信仰。信仰的内容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任何一种东西,只要你相信它,并以此解释你存在的理由,它就是你的精神支柱。

考察人的生活目的与追求,即可清楚地看出人的信仰轨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但一般来说,这些追求不外乎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事业,家庭,自身。所谓“事业”,是人要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有意识、有目的地行动;是一种长时间的为实现自己理念与价值而行动的过程。人们将这种有目的的活动称为“理想”,为了理想而做的一切就是“事业”,为了“事业”活着的人是理想主义者。事业有大小,理想有高低,对为了事业奋斗的人来说,事业就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生活的目的与理由,事业的成功,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是最大的成就。

人同时又具有生物性,要繁衍后代,有父母子女,有家族亲戚,有亲情爱情。这一切都离不开家庭。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对个体来说,则是微观化了的世界。有些人把婚姻、家庭、养儿育女看成是自己存在的目的,追求家庭幸福是对这一目的的最好实现。对这些人来说,一切为了家,家庭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一切活动的动力。

也有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被动或主动地脱离了家庭,他们把生活的目的圈定在自我存在本身。对这种人来说,世界的一切是以满足自我的需要而存在的。活着不是为了家庭、为了社会,而是为了自己。这些人的所有行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存在和欲望,他们活着的目的是为自己,信仰的也是自己。

以上不同类型的生活目的构成了这个世界芸芸众生的信仰基础,也可以说是人的社会性与生物性的复合反映。对于个体来说,这三种生活目的并不是矛盾对立的。人的存在可以有一种目的,也可以两种或三种目的兼而有之。任何一种生活目的,都可以成为人存在、存活的理由,成为人的信仰动力。但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比以上三种生存目的的类型要复杂得多。这种复杂性主要是人不仅要求自己的存在有个理由,而且要求这个理由具有尽可能多的价值。当人们信仰的某种价值超越了单纯为了个体功利的目的,变成群体、民族共同认可的价值时,对这种价值的信仰就会从纯粹为了个体追求的层面上升到社会利益的层面,从物质的、有形的层面上升到精神的、抽象的层面,从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上升到人类社会与宇宙的无限性。同样是讲信仰,个人想到的是个体存在的理由、个人的追求;国家强调的则是群体、社会共同的追求目标。二者差距虽然极大,但却不是毫无关系。根据信仰的主观真实性、自愿性的特点,国家的信仰应该是个人信仰的集合与体现,如果国家提出或规定的信仰失去了个人信仰的基础,不是个人追求的集合与最高反映,这个信仰就会失去最根本的动力,就会暗淡无光。

古往今来,无数思想家在对人类生存目的反复思考的基础上,对人的存在与信仰的意义进行了大量的分类整理,提炼、组合出了无数复杂的观点、学说。这些观点、学说试图为人类遇到的所有问题提供解释。这些解释的形式不同,关注点不同,表现出来就是所谓的宗教、哲学与科学。宗教、哲学与科学的理论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打破了地域、部落、族群的界限,在人类居住的范围内广为传播、交流,并且日益精致化、系统化,最终形成了可供人们选择的五花八门的不同种类的信仰: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各种宗教信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儒家思想、印度哲学、柏拉图、黑格尔哲学等各种哲学信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三民主义、非暴力主义等各种政治信仰;自由、平等、博爱、法治等各种人文信仰;日心说、宇宙大爆炸、进化论等各种科学信仰。

不同种类信仰产品的形式与内容不同,有的甚至相互冲突,但从给人的存在提供一个好理由这一点上说,各种信仰无论有多大差异,在功能上都是等效的。一个人可以选择某一种信仰,也可以同时选择若干信仰,比如既是宗教信徒,又是某种政治观点的支持者;既相信宗教,又是科学家;既相信科学,又是某个哲学观的拥护者,等等。有了这些信仰,人的生活很充实,很有目标,很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改变信仰者自身,也可极大地影响外部,影响社会,甚至会让人成为信仰的俘虏,为了传播、实践自己的信仰,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例如为实践宗教教义而死的殉道者,为坚持政治主张而死的政治家,为追求科学而献身的科学家,为维护伦理道德而死的烈女贞妇等。对这些人来说,追求信仰,为信仰献身,虽死犹荣。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信仰体系,这个人便是所谓的“自我信仰者”。“自我信仰”是一种最低层次的信仰,它能提供给人生存的动力和理由也最小,近乎动物的生存本能需要。作为有理性思维能力的高级动物,一个彻底的“自我信仰者”是很难持久存在下去的,因为“我”不能同时成为“我活着”的目的(单一的人不符合人与社会的主体─客体二元结构,单个的人不能同时充当主体与客体),这样的人无法回答“我活着为了什么”,最后只能连自我存在的价值也放弃,达到所谓“零信仰”的状态,即真正的“什么也不信”──连自我存在的价值也不信的状态,最终的结局就是自杀──信仰没有了,“活着没意思”,人失去了活着的理由,生命本身就成为多余的了。

显然,没有信仰是危险的,但要做到彻底的“零信仰”也不容易。所谓“我没有信仰”,不过是没有意识到信仰的层次与类别罢了。对大多数声称“没有信仰”的中国人来说,实际的意思是没有任何宗教信仰。那么,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是否真实可行呢?不是的!这不是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信仰宗教,而是因为绝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以相信超自然的神灵即超验的存在为标志的建制性的宗教固然是“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与超验的存在、来世没有关系的其他思想观念、学说理论也可以是“宗教”。只要一个人无条件地崇拜和相信一套无需理性和实践验证的东西,并以此为其行动指导和追求目标,这个人就实际上在自己的世界里把这个东西宗教化了。尽管这个“宗教”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宗教形式不同甚至完全相左,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某人的精神支柱与信仰。一个相信宗教的人,可以把自己的一切寄托在宗教信仰上,把宗教信仰作为精神支柱,用宗教解释一切;一个不相信宗教、甚至反对宗教的人,则可以把任何一种非宗教的学说、主义、观念作为自己的“宗教”顶礼膜拜,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的意义。二者信仰和崇拜的对象不同,但在将某种东西作为自己信仰体系与精神支柱这一点上,二者的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所谓“信仰缺失”,有两层意思:对个人来说是缺乏某种可以作为个人精神支柱的宗教或宗教化了的信仰体系;对国家来说则是缺少一个能够代表民众信仰、凝聚民众共识的道德基础与精神支柱,这个精神支柱一般来说是某种或精致或原始的宗教,特殊情况下,也可是某种非宗教的主义、学说。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所谓“信仰缺失”,应该是指国家、民族与全社会的信仰体系发生了缺失。这不是说国家没有官方信仰,而是国家建立、倡导的官方信仰体系失去了作为个人信仰集合体的整合与代表功能,个体信仰与官方信仰之间失去了共同点。个人与国家都需要有一尊能够信靠的“神”,但官方立的那尊“神”与老百姓自己信的“神”不是一回事了。

探讨这种变化,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人类历史上,人类曾经有过把一切都放在宗教的名义下,以宗教作为最高信仰的漫长时期。在国家这种组织形式出现之后,皇帝、国王等各类国家的统治者也都长时期地借用宗教的神圣性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君权神授”在政教合一时期,既是宗教信仰的内容,又是政治信仰的核心。在神权与王权分离之后,国家通过暴力或“民主”的方法提供统治的合法性,确立自己的统治模式,国家的主张、观点,不再具有神圣性了,但绝大多数统治者仍然把宗教作为可以帮助自己巩固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摆在大众崇拜的核心位置。统治者借助宗教巩固统治,不是把宗教放在自己的脚下,而是把自己放在与本国人民信奉的宗教或神灵的最近的牌位之下,让自己最快最多地得知“天意”,代行“天意”。世界上至今仍有许多国家可以按主要人口的宗教信仰划分为“某某教国家”。在这些国家里,作为民族与国家的精神支柱与价值体系的不是统治者,而是宗教。官方意识形态、官方信仰与民众的宗教信仰是一致的,民众可以对统治者个人表示不满,但民众信奉的宗教与神灵是不会改变的;统治者个人换来换去,但国家、民族的精神支柱与信仰体系不变。对于这些国家来说,不存在“信仰缺失”的问题。这种官方意识形态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精神信仰的一致性,从国家的整体利益上看,是合理的,必然的──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失去存在的理由,愿意分崩离析、自我灭亡。宗教信仰或某种宗教化了的其他信仰作为整合国内各族群众、各类集团的纽带作用从来没有被统治者忽略过,道理即在于此。

三、古代中国的信仰体系

对此,有人会说,此论适合于全民信教或宗教发达的国家,但不适合中国,中国自古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政权,何来利用宗教作为精神支柱与官方正统信仰之说?

这种观点,涉及到了如何看待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精神支柱的儒家思想的问题。儒家思想,也称儒学、儒教、孔教,它是不是宗教,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许多学者都曾论证过儒家思想只是一种哲学、一种观念,不同于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那样的建制性宗教。这些论证的逻辑严密,证据充分,揭示了儒家的许多不能称为宗教的特点,结论本应无可置疑,但这类观点有一个错误的前提,这就是把西方宗教学意义上的建制性宗教,拿来作为与儒家比较的样本,强调了宗教的外部形式,忽略了从信仰的功能上考察儒家学说的本质与宗教的相通之处。

如果说儒家学说不是宗教,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政权,不存在维持国家存在所必需的“君权神授”的信仰体系与精神支柱,那么,以“天子”自命的中国历代皇帝及其王朝是否可以说是无神论的政权?显然,此说不能成立,中国从来不存在相信无神论的皇帝。如果存在一种宗教化了的官方信仰,它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儒家思想──儒教。儒家学说自汉代被置于“独尊”的官方信仰的核心位置之后,经宋明理学的集成、系统化,几乎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维持统治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思想武器。从形式上看,儒家思想不是建制性的宗教,但它的地位远在各种宗教之上。儒家思想为巩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所做的贡献是中国任何宗教、任何其他学说、思想都无法比拟的。上至皇帝、下至普通百姓,无人可以反对儒家思想,儒家学说早已被历代皇帝“宗教化”了,儒家经典具有超越时代的宗教权威。清代思想家戴震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以法杀人”尚可救,“以理杀人”无人可救。在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方面,中国封建礼教到了可以杀人的地步,与西方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儒家思想称为孔教、儒教。如果中国仍然处于农耕时代的封建社会,无论儒家学说在形式上是否被称作宗教,维护这样一种可以作为精神支柱的价值观与信仰体系,无疑是符合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利益的必然选择。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封建社会不以西方意义上所谓的“宗教”为国教,没有与佛、道等宗教搞政教合一的统治模式,但在巩固封建统治的实际功效上,并不缺少宗教化了的精神支柱与信仰基础。

相对于封建王朝统治者的单一信仰模式,中国封建社会的老百姓,在信仰的选择上,则有着较大的空间:那些愿意把自己的精神信仰与政治主张(即人们通常所谓的“抱负”)结合在一起,立志“治国、平天下”的人,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官场,在政治舞台上表演;只有精神追求而无政治兴趣的人可以作为文人儒士,著书立说;如果有人觉得官方信仰不足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还可以再加上佛教或道教等建制性宗教作为补充;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草根大众除了可以实践孔孟礼教的伦理道德之外,在信仰方面,还可加入或创造各种各样的民间信仰。这样,中国古代就有了一套不同层次的立体的信仰体系。站在这个体系最上层的是帝王们极力推崇维护的官方正统信仰──儒教;中间是有形的建制性宗教──佛教、道教;最下面的是活跃于草根层的民间信仰。不同等级的人,可以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相安无事。把这三层信仰连贯起来的是以方块汉字为标志的中国传统文化。应该说,中国封建社会虽然经历了多次改朝换代、外族入侵,整个社会的信仰模式没有根本改变。家与国、朝廷与百姓、个人与社会在信仰认同和价值取向、伦理道德上,并无冲突,作为国家、民族、社会的精神支柱与核心价值观是连续的、有效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换的是皇帝,是名称,不是信仰,不是价值观。古代中国,也几乎不存在“信仰缺失”问题。

作者简介:

刘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对美国宗教、宗教与法治及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精湛的研究。

原文登载于《领导者》2009年6月刊。

上一篇:让天主的归天主 凯撒的归凯撒——中国宗教问题访谈(一)下一篇:中国崛起的软肋──信仰(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发布人身攻击、辱骂性评论者,将被褫夺评论的权利!
评论(共有 0 条评论,点击查看更多)
推荐资讯
河北保定非官方教会十名神父被带走和“失联”
河北保定非官方教会十
当局要求教会禁未成年人进堂,否则不让开堂及接管孤儿院
当局要求教会禁未成年
闽东教区郭主教被驱逐出主教府,露宿街头;多位神父和老人家也无家可归
闽东教区郭主教被驱逐
以「独立」压制中国教会,同时欢呼中梵协议
以「独立」压制中国教
郭希锦主教:情愿被打压也不加入爱国会
郭希锦主教:情愿被打压
天津教区李思德主教逝世
天津教区李思德主教逝
教宗周三公开接见:合一并不消除合法的多样性
教宗周三公开接见:合一
宣化教区崔泰助理主教及副主教再次被政府人员带走
宣化教区崔泰助理主教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