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爱与基督教协进会分别就《香港社会福利的长远规划》谘询文件发表意见,唿吁当局与社会福利持份者共同合作,订定关注弱势社群的长远社福规划。
香港明爱社会工作服务部指出,在厘订社会福利的方向时,应优先处理贫穷、社区精神健康、人口高龄化和社会共融等议题。政府四月发表该谘询文件,谘询期已于七月底结束。
明爱:政府须投放足够资源
明爱在确认政府须与非政府组织和商界合作提供福利服务的同时,强调政府“必须在制订长远福利政策的工作上担当一个主导的角色,投放足够资源落实执行有关福利政策和定期进行检讨服务”,“政府必须承担保障弱势社群及不能自助者的基本生活,同时亦要致力建立一个公义和包容的社会,让市民能发挥其能力,参与社会”。
商界方面,明爱肯定企业在慈善工作上仍发挥重要的辅助角色,但指出“来自企业的资源未必持久,亦不稳定”,为政府应作政策上的支持,让企业能持久地支持福利服务,“并提供诱因鼓励企业提供就业机会,聘用更多残疾人士,协助残疾人士自力更生”,“政府应鼓励企业改善基层雇员的待遇,给与合理工资和订定合理工时、改善工作环境,这更能协助个人履行照顾家庭的责任”。
明爱社会工作服务部指出,政府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制订五至十年的长远服务政策,规划的层次包括策略性规划、服务性规划和地区性规划三个幅度。
协进会:“用者自付”原则不适用
另一方面,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就福利政策中的家庭角色和商界参与中的不足提出意见。
协进会的社会公义与民生关注委员会七月三十一日就谘询文件作回应,它肯定家庭在社会福利政策中角色的同时,指出“ 恢复家庭功能以支援个人,却不仅是依赖或限于社会福利服务而达至的。因为家庭的结构与功能在时代变迁中不停地改变”,“要恢复家庭功能必须由不同政策介入社会结构性问题,如最低工资与最高工时、企业实行家庭友善政策、放宽入住居屋和公屋的限制、设立全民退休保障等等。”
对于谘询文件提出的“用者自付”原则,协进会有所保留,指出“用者自付”是“关乎责任的表现,所以其实‘用者自付’这原则并不适用于社会福利的层面,因为社会福利原则是扶助有需要的人⋯⋯香港大部份的社会福利开支是用于社会上最不能自助者,保障他们有尊严地生活。社会福利是应该以社会公义及人道精神,照顾有需要的弱小的社群,而‘用者自付’原则明显与这些基本精神违背”。
协进会亦关注到过往商界的参与如何影响社会福利服务的模式,认为“必须加以谨慎评估和检讨”。它指出,商界在投放资源时,常把商界的期望和手法“注入非牟利机构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就如快回报和重视可量化的成效,因而往往会把相关服务转而投放在可以产生短期而有大量统计数字的计划”,这“不但限制了社服组织的服务模式和弹性,更忽视跟弱势之受助者经长年累月建立互信和持久关系的重要和根本性的服务原则”。
协进会亦关注到家庭主妇未能享有强积金保障,以至少数族裔、伤残人士和独居长者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