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离”在政府政策、人心所向等方面往往如谜一般,时有带来争论。历史上,政教双方均曾轮流支配过对方,哪一方是控制者,哪一方成为受支配者的局面经常改变。
政教分离这句话听来简单,现实情况却复杂非常,因为两者本质上相互关连,且某程度上彼此重叠。而一个国家如何界定自己的角色,能导致政教分离难以实行,甚至无法实行。
教宗方济各一如前任教宗,对此事的看法相当清楚──宗教和政治是分开的。可是,他同样明确指出,宗教和世俗并不分开;反而,另一个较复杂的实体,即社会,与宗教和国家捆绑在一起,关系盘根错节。
在有系统、组织的社会,教会和国家互相尊重,不要求对方迎合自己意旨行事;各自用自己的方式为公共利益、公民的福祉而努力,无分彼此。
如果双方聚焦于同一目标,它们虽会时而关系紧张,却也会有携手合作的时间。当然,这并不代表政教不分离,也并不意味着与政教分离原则不能妥协或一方在干预另一方的固有领域。
政教之间关系紧张本属健康。澳洲前任总理陆克文(Kevin Rudd)说过,当政府跟教会就某些事情关系毫不紧张时,他担心的不是政府,而是教会未能履行在社会的先知使命。
中国宗教学者长久认为,政教分离是必要的。今年九月四日,《中国教会之声》博客刊登一篇由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发表的文章,内容讲述中国宗教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文章认为,由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管治的方针纳入议程,要更有效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法律必不可少。
研究所探讨的议题包括何谓宗教自由、宗教与法治之间的关系,以及为什么必须定出这项法律。
不过,除了关乎法律与治安问题之外,研究所所长刘澎表示,这还涵盖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愿意让宗教在社会发挥积极角色的程度,或者容许宗教依其本质提供服务的自由,甚至挑战政府。
文章指出,没有这种自由,政教分离尽管并非完全不可能,也会变得困难重重;因为管理宗教的方式,意味着国家将自身利益排在宗教之先,这会导致双方激烈争辩,而非互不干涉。这正是刘澎认为宗教问题未曾得以解决的一个原因。
国家参与管理宗教事务正正是否定政教分离的观念,且损害国家原应作为人民公仆的角色。
此概念含混不清,只会造成另一个双输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