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表的《圣座关于中国神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灵指导》,旨在帮助那些“请求圣座就必须提交民事登记申请时所应采取的态度做出具体的指示”的主教和司铎们
决定在民事当局登记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和司铎们应邀在完成登记的同时,展示出完成此类行动“没有缺少对天主教教义原则所应有的忠诚”。事实上,这就是六月二十八日发表的《圣座关于中国神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灵指导》中最具有说服力和潜在后果的忠告。这一《指导》旨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主教神职人员们的“民事登记”问题。
文件于六月二十八日“耶稣圣心瞻礼”签署。试图回答那些迄今为止一直拒绝正式接受政府宗教政策的主教和司铎们的问题,以及他们的不确定。这些主教和司铎中的一些人正在考虑申请民事登记,但仍然不确定该怎样做:事实上,在此类申请登记的文件中几乎总是会要求他们也要接受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按照政府机构的意见,这是中国的所有宗教团体和机构都必须遵守的,如果他们想被视为合法的团体。今天,正在努力解决登记问题的主教和司铎们很清楚,过去,落实此类原则的“既定目的”是被判定为与天主教教义“无法调和的”(《教宗本笃十六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有待化解的症结
《牧灵指导》试图回答近一段时间以来变得更为紧迫的一个紧急问题——梵蒂冈发表的文件中写到,“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大陆的主教们请求圣座就必须提交民事登记申请时所应采取的态度做出具体的指示”。这一紧急问题主要涉及了被定义为“非官方”或者“地下的”主教和司铎。迄今为止,他们都避免接受在民事当局登记的要求。恰恰就是因为不想展示出接受“中国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这是中国许多登记表格中都包括的内容。
协议之后的新步骤
《指导》中在三个段落中重申了北京和圣座继续进行对话,还包括了就要求神职人员进行民事登记的问题同中国当局对话,以找到“不仅尊重中国法律且尊重天主教教义的”登记模式;还“应保证尊重所涉及人员的良心及他们深刻的公教信念”。并提到了“正式声明保护宗教自由”的中国宪法。
坚持强调圣座持续性地致力于让中国司铎民事登记更加符合天主教徒的良心和情感,标志着《指导》在教义方面没有任何“改变路线”的地方。同时,梵蒂冈文件根据罗马-北京轴心关系近期所发生的客观变化,来定位登记的争议点,从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圣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主教任命的临时协议起。
新《牧灵指导》中所谈到的这一协议,客观地改变了每一名中国司铎进行民事登记要考虑的背景,以及仍然生效的令许多公教良知感到困惑和痛苦的模式。事实上,协议承认了“伯多禄继承人的特殊作用”。现在,全体主教都公开与罗马主教实现了圣统制的共融。为此,政府机构强加的独立模式也不能被以任何方式预示为是一个与罗马教会分离的“独立的国家”教会。《牧灵指导》中写到,中国政府承认教宗的作用,“从逻辑上讲,也就让圣座认为并解读,在中国的天主教会的‘独立’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独立——也就是说同教宗和普世教会分离,而仅相对于政治领域而言,就像世界各地教宗和一个地方教会之间的关系或者各地方教会之间关系中所发生的一样”。
《牧灵指导》继续指出,中国与圣座目前关系的背景“体现了双方稳固对话特点”,“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爱国组织刚产生时是不同的”——此类爱国机构是中国政府强加的宗座政策的工具。“在这些事实面前,期待每个人都有一个新的态度是合理的”。
临时的解决办法
鉴于局势变化的因素,在等待双方努力找到对天主教会而言不会是太大问题的神职人员登记模式的工作成熟之际,《指导》给那些被政府部门敦促登记的主教和司铎们提供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就要做出的选择提到了良心问题。“如果一位主教或司铎决定进行民事登记,但登记的声明文本似乎不尊重天主教信仰时,他在签字时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他这样做,没有缺少对天主教教义原则所应有的忠诚。如果无法以书面形式作出这一说明,申请人也可以只在口头上表达,如果可能的话在一位证人的见证下表达”。
总之,“建议申请人随后向自己的教区教长书面证明其登记的意向。事实上,始终应将这样做的唯一目的理解为旨在促进教区团体的益处,及其在合一精神内的成长、适应中国社会新需求的福传、负责任地管理教会财产”。
未对良心施加任何压力
在面对总之无意在带有中国教会“独立原则”的登记申请上签字的地下主教和司铎们时,梵蒂冈发表的《牧灵指导》中强调“圣座理解并尊重那些在良心上决定不能在现有条件下登记的人的选择”。并指出圣座不会抛弃那些在良心上选择了不申请民事登记的主教和司铎们,“圣座与他们同在;求上主帮助他们保持与手足兄弟们在信仰内的共融,包括在他们每个人将要面临的考验前也要这样做”。在似乎是针对中国政府部门的一段中,圣座要求“不要对‘非官方’天主教团体施加恐吓性压力,就像已经不幸发生的那样”。同时,《牧灵指导》援引教宗本笃十六世二OO七年给中国天主教徒信指出,“秘密状态的经验并非教会生活的常规,且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当迫切渴望维护自身信仰的完整性时,牧人和信友们才会这样做”。
梵蒂冈文件还要求中国的平信徒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还“要以宽阔的胸怀接受他们的牧人们所做出的痛苦决定,无论是什么样的决定”。
在中国教会历程中仍然要面临的许多制约中,圣座充分“相信,所有人都能将这一牧灵指示视为一个工具,帮助那些要做出艰难抉择的人本着信仰与合一的精神来完成这一选择”。最后,文件指出“在中国天主教会所经历的这段既充满了许多希望但也持续不断地出现很多困难的历程中,所有人——圣座、主教、司铎、修会会士、修女和平信徒——蒙召耐心地、谦逊地辨别天主的圣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