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教区一百余名天主教大学生出于对信仰生活的渴望,于昨天自发集结在一教堂内,并准备邀请我去讲理圣经与教理。我原计划今天早上出发去陪孩子们学习几天,但昨晚我就接到学生电话,说活动被公安叫停了,叫我不用去了。
连大学生自发性的在教堂内组织的纯宗教性学习活动都要被叫停,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岂不是成了一句狗屁?大学生在教堂内聚集,从事纯宗教活动有何违法?如果有,请指出!如果没有,那么叫停这样的活动,叫停者算不算违法?当法律无法保护弱小的合法者的时候,说明法制建设还没走出人治。
沈海高速公路闽东段两侧山上屹立者好几尊十米左右的观音像都没事,可天主教堂后山上塑上一组一米多高的苦路像就非法了,被迫用砖头加水泥作外壳给封好,看上去像极了碑,就是不晓得算是谁的纪念碑或是谁的耻辱碑?咋就这么爱欺负天主教呢?当执法者对法律失去敬畏之心,而以个人喜好随意执法时,实际上他已经是一个违法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