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编按:华东浙江省政府于五月五日公布《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为省内教堂外的十字架摆设列出严格的指导方针,天主教及基督教领袖皆认为此举是干预宗教内部事务。以下是天主教温州教区十八日对规范的回应全文:
对《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询稿的几点意见
在近两年的所谓宗教建筑拆违中(其实就是拆除十字架),天主教会是最大的受害者。在所有基督宗教中,天主教会是最有传承感的,这传承感不但表达在信仰上,也由此衍生在宗教艺术上,特别也表现在我们的宗教建筑——天主教教堂上。因此,当面对浙江省独家颁布的《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下称《规范》)时,我们表示强烈的不满,我们从情感和理智上都没有办法接受如此规范。我们完全赞同基督新教杭州市两会、杭州崇一堂等兄弟教会对《规范》的意见和建议。在此,也提出我们对《规范》的几点意见:
一、不尊重历史
天主教堂的建筑风格有其历史传承,更是信仰的表达,是宗教文化艺术的体现。而把十字架放到教堂的尖顶,更是教堂建筑的历史传统,试看世界上凡有历史感的地区,哪个教堂十字架不是在教堂顶上的。强行规定十字架只能在外立面,那是对历史的不尊重,对文化艺术的践踏,更是对神圣信仰传承的无理切断!
二、有违发展规律
社会文明的发展,最重要的内涵之一,就是不断提高文化品位。任何富有艺术文化气息的教堂,建立在哪里,都可以成为一个城市亮丽的景点。而被拆去十字架后的光秃秃教堂,如此削足适履只会沦为城市没有文化品位的标志。现实中的其他建筑越盖越高,教堂却被强行要求越盖越低,不免有打压教会的嫌疑。按官方统计,今天的中国大陆才区区八百万信友,已经被边缘化了,政府还要如此打压,难道是执政者没有信心的体现吗?难道不是违背民心,开历史的倒车?
三、粗暴干预教会,缺乏法律依据
政府部门应该抓大不抓小,细观《规范》却连一个教堂是否有学习室都详加规定,实在是浪费行政资源,也有无端干涉属于教会自己内部管理的事务嫌疑。
三中全会以来,宗教政策得以落实,被毁教堂相继归还,并依照国家与省宗教事务条例予以修建、重建或迁建。近四十年来,政教之间冰释前嫌,共创社会和谐。《规范》意欲出台,试问宗教信仰政策改变了吗?十字架的整改或拆除的推进时,能否给教会出示政策法规或正式红头文件?现在不是正致力于法治吗?莫非这也演算法治?
四、《规范》的出台有“瞒天过海”之嫌
在先期出台征求意见的稿件中,一直给人感觉所要表达的是“法不涉及既往”,但放置网上的征集意见稿,却出乎意料的加上了总则1.0.3,让人不解。
五、可操作性不强,存在诸多争议
《规范》的可操作性值得怀疑,因为存在诸多越俎代庖与用词含糊,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与误解。难怪随着《规范》出台,网路上广泛传播,已经引起基督信徒网友的热议,大家纷纷表示忧虑不解,这样的规范,怎么让人“同心同行,共建和谐”?
六、不该只让教会背负历史包袱
《规范》涉及已建成使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教堂十字架整改或强拆,只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试问:这些教堂能够建成完工原因何在?难道不是表达了现实的需求吗?也反映出政府部门行政监管的缺失。现在却把历史包袱单方甩给教会,如何能避免信徒的抱怨和反对?更何况把历史包袱嫁祸于表达基督宗教信仰的神圣标记——十字架。如果一意孤行,继续强拆十字架,后果将难以预料。
综上观点,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真能以体现泱泱大国的气度,以聆听的态度来接纳更多不同的意见,这样才是真正落实“同心同行,共建和谐”应有的姿态。我们也将在祈祷中拭目以待。
天主教温州教区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天亚社编注:总则1.0.3为“现存宗教建筑的改、扩建结合各自情况和特点,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完】来源:天主教温州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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