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二零一二年九月立法会选举后一天,有当选议员公开自己为同性恋者的身分后,沉寂一时的同性恋议题,继零九年《家庭暴力条例》牵起讨论后,又再次走到社会议题的最前方。
先有何秀兰议员于一二年十一月在立法会动议就引进性倾向歧视条例进行咨询,其后时任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的林焕光更高调地支持立法,令人担忧日后同性婚姻将会在香港获得法律地位。
与此同时,世界各地在同性婚姻议题上,也有新发展。在短短一个月内,新西兰、法国、美国的一些洲份相继通过了同性婚姻的立法,在争议当中引起不少回响。本地基督教一些福音派教会及组织,动员及号召所属宗派的会友大力反对立法。
最后香港特首在今年一月十六日的施政报告中表明,特区政府暂不作性倾向歧视的立法咨询,原因是对这议题社会存在重大分歧,暂时未有共识。
纵使基督教会之间对这议题的立场分歧,天主教会的立场却是清晰明确。教廷自一九七零年代起所发表的论及同性恋的文件,皆申明同性恋行为违反伦理道德。教廷亦对同性婚姻持反对态度,主要是因为同性关系缺乏男女两性互补及生育的可能性,因此与天主教伦理中的自然律有所违背。
当支持及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士正在角力之际,香港特区的终审法院在今年五月十三日,五位法官以四对一裁定变性人W争取婚权案上诉得直,可获得与其男友结婚的权利。部分法官认为,生育子女在现今社会的婚姻中的意义已大大降低。
与此同时,在五月十五日,天主教香港教区“婚姻与家庭牧民委员会”经过三个多星期的号召,共收集了四千多位个人及一百六十三个团体的联署,在两份本地中文报章及一份英文报章,刊登了一份“国际家庭日”以“捍卫婚姻、维护家庭”为标题的声明,内容强调:“我们坚决维护婚姻为一男一女彼此相爱、互托终身和生儿育女的制度。”
诚然,在这场面对同性婚姻的“争战”中,甚至连天主教会的“长女”──法国──也终告“失守”了。最近,在法国通过同性婚姻议案的最后关头,约一百万人(包括非教会人士)示威反对通过议案,但也无补于事,为时已晚。
同性恋议题近期的发展,正正向天主教会提出以下几项挑战:面对着俗化的社会价值观,教会如何持守福音的真理,同时与世俗社会保持对话?教会在坚守自然道德律时,如何回应现今日新月异的科技对伦理道德所带来的冲击?
部分同性恋者要求平权,以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但维护他们的基本公民权利,是否反过来会导致那些不认同同性恋行为的人士受到“逆向歧视”,以致不敢公开地表达自己的信仰及道德价值观?如何在关爱同性恋群体的同时,维护一男一女的传统婚姻制度?
中国人传统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让我们从自身开始,深化婚姻与家庭生活,促进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价值观。当我们感到疑惑时,《天主教教理》和教廷相关文件可以提供有用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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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赖煜清,香港教区婚姻与家庭牧民委员会执行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