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贵社二月十二日“台主教团牧函公开反对含同性婚姻的多元成家制度”之报道,敬表不同看法。
身为呈现真实、多元意见的媒体,应该忠实呈现教友对天主教主教团在今年春节所发布的反对多元成家制度的牧函的不同态度。该报道看起来大多数人均赞成牧函,对牧函有意见的,被报道成顶多是语气(如赵欣品姐妹)或时机问题(如姜岭神父),报道中篇幅最大的是引述某位邱姓青年教友,把同情、支持同性恋者的教友,报道成少数严厉批评他人的背教分子,这样一个大帽子,实在令人承受不起。
我对牧函有以下的反省:这篇牧函,祇用了更不容反转、没有对话的态度,重申了我们早就知道的天主教教理。教友、在敌视环境下还坚持留在教会的同志、同志的双亲等,都不会错认主教团赞成同志婚姻。春节,对于没办法进入婚姻体制的人,常是最为痛苦的时候,主教团在这个时机送给留在教会内的同志朋友这样的新年大礼,我身边许多为长期坚持留在教会中的同志教友,此时祇能转身离去,因为这篇牧函表达的讯息是:天生的性取向事实上不可被宽容。牧函虽叫我们应同情体贴对待同性恋者,但这个同情体贴究竟指的是什么?毕竟牧函通篇严厉的提醒我们:即使和我们一样履行所有的公民责任,次等的同性恋者,断不可“享用政府津贴”,不能取巧“利用法律制度”。至于教友,如果同情多元成家的法律制度,就是“附和邪恶”;私下宽容同性恋者,也就是“宽容邪恶的存在”。(引号内均为牧函使用的文字)。我们心中如认为别人是邪恶的根源,还想对外表现出地同情体贴,是否祇是做作、虚假和说谎?
这篇牧函还有个小插曲,引出我更深的疑惑:在主教团尚未公布牧函前,主要负责撰稿的辅仁圣博敏神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已经抢先四天发布在Facebook上,造成教友间轩然大波,纷纷忖度这究竟为真函?假函?两天后,生命伦理中心在大家疑问之下才撤下公告。主教团最后在网路上公布的版本,和生命伦理中心抢先公布版的不同。但台中教区月志所刊登的牧函,又变成生命伦理中心抢先公布版!不知道生命伦理中心为什么有这样的权限,先于主教团发布此牧函?这件事都没人想追根究底吗?这是报道中诸位自认“护教者”该有的态度吗?
我的质疑绝非少数意见。在主教团与护家盟合作,参与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守护家庭游行后,我基于法律的专业、及多年教友的反省,以一篇短文呼吁,游行里所使用的数据、影片,及法律解释,多是错误、污蔑他人的危言耸听,我们应呼吁主教团不应该再与护家盟合作。这篇短文一周内私下口耳相传,就有二百一十位以上的教友加入连署,我们也已将连署书送交给主教团。今年一月十九日由基督生活团举办的多元成家与天主教婚姻家庭观座谈会,现场数百人参与,发言踊跃,多数人所抱持的都是爱与反省的开放态度。而在贵社此篇报道主要进行的访问媒介—Facebook上,我所开立的“呼吁天主教主教团与护家盟切割教友连署”社团,也有超过五百人加入,其中有不少人对于牧函的发布程序、内容表达强烈疑虑,但贵社却漏掉了这些真实的想法。
我们没有被媒体“推波助澜”(牧函用语)误导,我们祇是看懂法律文字后作理性思辩。竟然,爱与理性的反省,被贵社报道成背教裂教、被牧函指为宽容邪恶。那我也要大胆一问:台湾民法,和天主教教理早就相距千里,从一九二九年到一九八七年,近六十年间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均为有效;现在,十余个法院可判决离婚理由、甚至夫妻同意即可两愿任意离婚的规定,法律制度早让婚姻这个“人类共同遗产的基本价值变得模糊不清”,“导致人轻视婚姻制度”(牧函用语),异性恋者也大大利用着教会所不承认的离婚法律制度!但为何没有任何人敢连署、游行挑战这个多数体制?我们这样沉默,是否也是附和邪恶?没有公开反对过现在的民法,是否早就是背教?我们是不是无形中,指着一个我们刚好不会犯的罪,成为对着少数同志严词批判,却忘记自己眼中大梁的罪人?
以上补充说明,希望贵社惠予刊登。教会刊物,如连我这一点反省讯息都容不下,那我更了解了:或许我们这名为大公教会的天主教会,其实就是容不下“不同”,正如同她其实容不下不同于异性恋者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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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洪淳琦,执业律师、哈佛法学硕士,现为英国伦敦政经学院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