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内,教宗方济各在婚姻和家庭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和安排:
9月6宣布,把9月28日定为祈祷日,邀请各地教会为将于10月日至19日在梵蒂冈召开的世界主教代表会议第三届非常务会议祈祷。这次非常务会议的主题为“福传背景下的家庭牧灵挑战”,与会者有253位,除了191位主教外,还包括了13位来自天主教东方礼的代表,8位来自俄罗斯东正教、圣公会、信义宗和浸信宗的代表,同时还有14对多在教会内从事不同的婚姻及家庭牧民工作的夫妇以旁听者或专家的身份列席。
9月14日光荣十字圣架庆日,在圣伯多禄大殿主持弥撒圣祭,并为20对新人主持婚姻圣事。其中最年轻的不到30岁,最年长的约50岁左右,他们背后都有着不同的生活经历,有些曾有过无效婚姻,有些是婚前同居且已有子女。
9月20日,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专门研究教会法典婚姻诉讼改革事宜,并委托圣轮法院院长比约·维托·品托(Pio Vito Pinto)蒙席主持这项工作。圣座新闻室发表公告指出:“特别委员会的工作将尽快展开,其目的是为婚姻诉讼改革提供建议,设法简化有关程序,使其更加简洁,同时也维护婚姻不可拆散的原则。”
看到上述三则消息,我在感到欣慰和期盼的同时,也陷入了一连串的沉思——
已经不是偶然的一次两次了,不论是在堂区临时帮忙还是和教友们个别聊天,大家关于婚姻的这些问题总是让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我现在的男(女)朋友不是天主教教友,我热心虔诚的父母甚至祖父母都反对我们结婚,我该怎么办?”“我领受过婚姻圣事,但现在离婚了,还能再结婚吗?”“我已经离婚又结婚了,现在一切都好,但就是不能领圣体,如何才能获得教会的宽免呢?”……
众所周知,婚姻是家庭的开始,更是人类社会古来就有的现象,伴随着婚姻而来的喜怒哀乐也就成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只不过,面对一桩不幸的婚姻,过去大多数的人可能会为了“白头偕老”而选择默默忍受,但时过境迁,今天许多的人却会选择离婚并努力再结良缘。孰好孰坏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但对于天主教教友来说,除了和常人一样经历备受煎熬的离婚再结婚的折腾与折磨外,还要面对一些新的问题:离婚又结婚还能得到教会的祝福吗?以后还能领圣体吗?
按照教会当局目前的规定,尚未被教廷相关部门宣布“婚姻无效”(Annulment)者不得再领受婚姻圣事,也不能领圣体及和好圣事,以免给其他人带来坏表样。这在过去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今天离婚率如此之高的时代,教廷的相关部门即使想认真及时地审阅和回应来自世界各地的申诉,也已经力不从心了。这样的尴尬局面对天主教教友占相当大比例的欧美各国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而不少天主教信友要么选择和教会保持距离,要么干脆对教会的规定置若罔闻。
对于许多教区因归属不明或尚没有健全诉讼机制的中国教会来说,情形可能更不容乐观。一方面,不少教友和堂区神父连如何开展申诉和调查程序都不清楚,另一方面,中国教会与教廷相关部门有形、无形的沟通障碍也给该程序平添了许多不便。于是,原本希望得到教会的接纳和认可后再结婚的教友们在经过长期无果的等待后,便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了,从而导致了许多“不符合教会教导”的现象。由于“自感惭愧”或事实上已经遭遇到来自“虔诚热心”的家人、亲友甚至教会神长的难看脸色和说教后,主动选择与教会团体保持距离甚或彻底离开的人亦不在少数——这可以说是教友不幸婚姻的“次生悲剧”了!
除此之外,更悲剧的还是那些曾为了自己孩子的婚姻而费尽心机,终于看到他们最后是在“信仰和教会”内结婚的双方家长,因为意想不到的失败婚姻而要么陷入无尽的自责和悲伤,要么卷入到双方家庭的矛盾和斗争中不能自拔,最后连都是“热心老教友”的三亲六故都无法遁逃。有些人因此还愤然宣称说“天主教友其实比教外人还要坏!”面对上述本不该发生的“悲剧”,我们中国教会必须要进行认真的反思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患于未然。
首先,作为热心教友的父母和祖父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和一位有共同信仰的人结婚本无可厚非,而且从许多成功幸福的公教家庭来看,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婚姻对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都有莫大的助益。可是,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意识到,“共同信仰”绝不是是否都领受过洗礼、是否都参与弥撒圣祭、是否都祈祷守斋等外在行为所能界定的,而幸福美满的婚姻及家庭生活也不是非要有宗教信仰才能实现的。恰恰相反,许多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们,一对不见得热衷于宗教生活的夫妻,其婚姻和家庭生活却非常和谐成功,而两人都是虔诚宗教信徒的夫妻却不见得能享有这样的生活。其中的“奥秘”不外是前者拥有健全的人格、成功的沟通、相互的体贴、共同的追求,而后者却常常在虔诚的外表下掩藏着许多的创伤、破碎、怨恨和自卑,导致二人不但无法活出并享有婚姻和家庭的本来状态,而且不能有效地向他人见证并传播自己的信仰。
鉴于此,当我们死盯住“共同信仰”的外在标志而忽略其实质内涵时,当我们只为了满全教会对婚姻的文字要求和父母亲友的心愿时,当我们宁要一个“不太理想的教友”也不要一个“情投意合”的非教友时,当我们只在乎是否已经“举行了圣事”却无心参与婚前、婚后的培育辅导时,婚姻的悲剧便不可避免地会在天主教教友中埋下隐患。与此同时,作为本来就是“小小羊群”的中国教会,如果总是为了“保护信仰”而视尚未认识和皈依基督信仰的人为威胁,以至于将其排斥在合理的婚姻选择之外,那只能一方面让我们错失其实可以是教会新生力量的最好人选,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对自我的不确定、不自信,甚至是对基督信仰的狭隘理解和实践。而导致这种不幸和悲剧的主因仍然是当事人和家长不成熟的人格和不健康的关系,但曾困扰了中国教会几个世纪的“礼仪之争”所留下的阴影,今天教会在处理教友的婚姻问题时缺乏牧灵精神甚至鞭长莫及的做法和程序,也难辞其咎。
毋庸置疑,当寄予很高期望的美好婚姻和家庭破裂时,夫妻双方及家人的心自然也会破裂,个中失望、痛苦不言而喻。这些年来,虽然我也深深体会到了不少教友们(有些就是我的亲友)的迷茫和痛苦,但除了给予他们有限的牧灵关怀和安慰,并为他们默默祈祷祝福外,也不能再说什么,更不能再做什么:我能告诉谁和什么人结婚才合适吗?我能告诉谁要不要再结婚吗?教会能否宽免哪个离婚又结婚的教友是由我说了算吗?……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们没有任何简单的处方来解决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而给婚姻家庭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更不可能遏制如今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离婚再结婚甚至再离婚现象,但正如教会两千年来的传承和精神那样,我们必须要面对社会、文化、经济、教育、家庭等等的现实问题,以福音的精神来积极应对并服务人群,而不是要么假装看不见,要么采取饮鸩止渴的方式来让问题雪上加霜。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觉得教宗方济各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专门研究教会法典婚姻诉讼改革事宜,为婚姻诉讼改革提供建议,设法简化有关程序,使其更加简洁,同时也维护婚姻不可拆散的原则不但及时,而且势在必行。否则的话,我们很有可能犯耶稣所说的“把不堪负荷的重担加给人,而自己连一根手指头也不肯动一下”(路11:46)的错误。
去年5月,玛利诺会会士甘伟霖(William Grimm)神父在《改革教廷犹如把果冻钉在墙上》一文中呼吁说,教廷应该把“礼仪文本的翻译甚至撰写、宣告婚姻无效、解除神职人员的圣职等”权限下放到“举行这些礼仪、见证这些婚礼或祝圣这些神职人员的团体”内。我觉得这是很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观点。虽然我不敢在这里高谈阔论如何改革教廷的话题,但却要为更多的公教青年男女发出呼吁:作为青年人自身,必须要学会为自己的婚姻负责,以成熟、高尚和远大的志向选择自己的终身伴侣;作为青年人的家人和教会团体,都应该扮演一种支持、鼓励、引导和祝福的角色,而不是让老一辈的主观愿望,更不要以信仰和教会的名义来干涉他们的自由,以免制造出更多的婚姻悲剧。这样,即使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婚姻都会如愿以偿地幸福美满,但至少我们没有在伤口上撒盐或在弯路上设障——这不也是一种值得庆幸和令人安慰的结局吗?!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我们中国教会更应该响应教宗方济各的号召,特别为即将召开的世界主教代表会议祈祷——包括今年的非常务会议和明年的常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