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 社会撕裂, 人心不安。在此混乱中,各人有各种研判。不少中、老年人认为: 不要再争执了,大家和平共处,社会方有安宁。只要停止争吵, 香港便“继续”是“福地”。我们以往都是这样走过来的,现今的年轻人不肯捱,只懂“搞事”。对这班中、老年人而言,“和平”就是安于现状。又有一种人,是典型的香港人。他们明白社会出了问题, 但会说:“系咁㗎啦。”对,香港病了,但有什么办法?与其谋求改变无法改变的“现实”,倒不如“做好自己”,尽力成为不公制度下的赢家。对他们来说,“和平”就是自我欺骗,如西谚所谓: “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
教会中人也有类似判断,并以“爱”为理据。他们会说:基督徒是爱和平的,因此不要参与任何争论或抗争,而要包容和宽恕。施政者也是人,也会有过失,因此不要批评,而要包容他们的过错。凡事要沟通交流,就必定成事。政权不愿沟通?也只能继续尝试沟通。总之冲击抗争就是错, 就是违反仁爱、破坏和平,是魔鬼挑动愤怒。我们要包容犯错的政府,但绝不能包容破坏和平的“搞事分子”。
曾有人不留情面批评上述观点:“社会和平不可被理解为讲和,或纯粹不动武,只因为社会的一方强力控制另一方。真正的和平也不可用来作藉口,为了合理化一个使穷人噤声或安静的社会架构,因此更多的富人能逍遥地翼庇他们的生活格调,而其他人则必须凑合着过日子。”“我们不应只顾避免在教义上犯错……因为‘关乎不能容忍的不义状况和面对维持这状况的政权, 那些维护正统的人有时被指控为被动的、放纵的,甚或成为同谋者。’”“容忍邪恶就是不正义,倾向扩展有害的影响力,并悄悄地腐蚀任何政治和社会体系,无论这些体系看起来多么稳固。”以上批评,出自教宗方济各之《福音的喜乐》劝谕。
和平不是安于现状,更不是容忍罪恶。香港纷争不断,或许有人刻意煽动,但煽动顶多是“火上加油”。真正的火种,是结构罪恶。香港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如何不公、如何导致贫富悬殊、如何践踏人性尊严、如何打压公民自由,坊间著述极多,有深有浅。只要肯去读肯去听,实在不难明白。制度滋生不和平,故安于现状就是安于不和平,维护现存制度就是维护不和平。有些每天宣讲“和平”的人,其实害怕真正的“和平”, 害怕动摇不和平的体制。不要忘记,教会某些人士也曾安于奴隶制、歧视黑人,甚至法西斯政权,并视之为“和平”。
耶稣在现世时,或许无刻意改变政制,但其宣扬的信仰,足以颠覆世界。重新演绎古礼、扫荡圣殿商贩、谴责在位者是假善人,甚至自称高于地上一切权能。在当时的权贵贤达眼中,耶稣是破坏和平的激进分子,但我们却称祂为“和平的君王”。要建立和平,就要从根本消除罪恶与不公,在基督内重建一切。过程中,很多时会导致冲突。但不要害怕冲突,因为冲突使我们成长。“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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