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常被标签来港领综援,甚至被视为香港房屋问题的元凶,但事实如此吗?信仰上又应如何理解新移民的角色?
二○○四年一月一日以前综援申请人只需居港一年,但社会福利署却在二○○四年将居港规定增至七年,后来被入禀司法复核推翻,终审法院裁定政府违宪。社署遂于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把综援计划的居港规定回复至「居港一年的规定」。市民或会以为许多新移民就会立即申领综援,可是根据社署最新数据显示,过去三年来,涉及新移民的综援支出仅占整体开支约百分四,当中超过六成属长者申请人。而涉及十八岁或以上居港少于七年的新来港人士申请综援及获批个案数目均在下降,申请由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四千三百八十宗下降至去年底二千七百三十九宗,获批个案则由一千三百三十九宗减少至八百二十五宗。
根据二○一八年初数字,香港共有约二百五十五万家庭住户,而全港单位数目约有二百七十五万(公私营合计),因此香港的房屋问题绝非房屋不足,而是分配问题!事实上,透过每日一百五十个单程证来港的,都是家庭团聚,即是说他们都是和在香港有住屋的家人共住的,他们或许需要由一个小的单位迁到大一点的单位,但数字上,新建房屋的需求不会来自来港家庭团聚的新移民。就申请公屋的资格上,申请家庭在获配入住公屋时,都至少要有一半以上的家庭成员,必须在港居住满七年并仍在香港居住。而事实上,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计划、专才计划等而来港的人口,近年数字已超单程证数字,这批人士同样都有住屋需要。
一九一四年教宗庇护十世制定了「世界移民和难民日」,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产生大量难民。
一九五二年,教宗庇护十二世发布《被流放的家庭》通谕,呼吁以移民本身位格为中心,移民拥有家庭团聚的权益,因为民族间有责任同舟共济与合作,尊重新移民的语言、文化及信仰,并指出牧民工作应有的原则,是照顾新移民的物质及灵性生活需要。教宗方济各去年八月在〈世界移民与难民日文告〉,便提出「接纳、保护、发展和融入」四个关键词,鼓励我们善待移民及难民。
这星期的福音谈到善牧,基督徒的使命就是认识并效法基督,成为善牧。其中《若望福音》第十章第16节谈论到「我还有别的羊,还不属于这一栈,我也该把他们引来,他们要听我的声音,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外邦人将经由耶稣的使者而听到耶稣说过的话,因此而被引入同一个羊栈。
香港有一半人口都是移民,圣经教导我们,我们都是地上的过客,真正的家乡在天上。因此,我们都是依上主肖像所造,不应以种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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