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台湾一研讨会上发表的言论,遭到香港政府、建制派以致中联办官员的猛烈攻击,成为近期热门的社会争议。尽管戴耀廷多次否认其言论是「鼓吹」香港独立,但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仍然发表声明,谴责他发表有关香港可独立建国或组成联邦的言论。
中联办主任王志文于早前的研讨会上,则指责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制度不完善,是世上唯一没有国家安全立法的地方。他又乘机批评「有人」进入校园毒害下一代,甚至跑到台湾「颠覆国家」,这些乱扣帽子的做法,确实令人担忧。戴耀廷更指出,这一连串的无理指控,是为「加辣版」的《基本法廿三条》做准备。
如果大家仍然记得,二○○三年的七一大游行,就曾经有超过五十万名香港市民上街,反对《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廿三条》的内容,就是以「维护国家」安全之名,立法控制港人的言论及表达意见自由。当时民间社会反对《基本法廿三条》的立法,主要理由是香港没有一个有全民普选产生的政府和有效监察政府的机制。一旦贸然立法,担心港人仅有的自由将会被剥夺。
十五年过去了,即使《基本法廿三条》未有立法,当年的忧虑已经一一兑现。警察的权力在过去十五年内无限扩张,近年国家领导人访港,警方就以设立保安区严格限制香港人示威抗议,甚至是记者采访的自由。先后有几百名曾参与示威、游行和集会的人士,曾被警方以各种罪名拘捕及被法庭重判。几年前铜锣湾书局几名负责人,就分别在香港和中国「被失踪」,其中桂文海目前情况仍未明朗。
除了在二○○四年透过释法去剥夺港人于二○○七,二○○八年的双普选外;二○一○年的政改方案将功能组别扩大,二○一四年人大八三一框架更令普选变得遥遥无期。去年政府透过褫夺四名民选议员的资格,趁机修改议会规则,从此政府的议案在议会内可被快速通过。试问如果《基本法廿三条》真成功立法,这样一样欠缺透明度及监察的政府,是否能有效保障香港人,让我们仍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香港的《国徽国旗法》自一九九七年临时立法委员会通过后便一直限制香港的表达及示威自由。二○一二年香港市民曾再次团结起来反「国民教育」,但早前通过的校本条例,及近期的国歌法,却是在有意及无意之间将「爱国主义」强加在校园内。中央政府要求港府为《国歌法》立法,是进一步希望对异见声音进行打压,借此制造寒蝉效应来收窄香港的言论、思想以及示威自由。
正委早前发表声明,对林郑行政长官谴责戴耀廷表示遗憾。在声明中我们提醒大家默想在复活庆节带来的启示:谨记基督在过去因义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难,并在三日复活后的奥迹。耶稣基督不但为我们死,他在死后三天复活,好叫我们可以因信靠他而成义。
从过去十五年的经验看来,《基本法廿三条》的立法工作将如箭在弦,我们必须做好准备,香港市民必须再次团结起来,对抗暴政和威权政府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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