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在创世时就给予人祝福︰「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一28)他造了男和女,而根据创世工程,夫妇之爱和生命传递是彼此服务的。男女透过婚姻圣事互相结合,二人成为一体,过着独特的亲密生活,并与天主合作,按他的旨意生育繁殖,参与其创世工程。
新生命的诞生原是天主美妙的创造,可是现今世界却弥漫着另一种氛围,它大力去说服夫妇,可随着主观意愿——例如只想享受「无拘无束」的生活、视孩子为负担和婚姻关系的破坏者等——把「生育繁殖」变为婚姻使命中一个可选择的变数。
随着社会发展,避孕和堕胎的方法也愈趋简便,但也同时衍生一些不合乎伦理道德的方法,并以「效率、性能和成效」来做包装,去侵犯人类生命的神圣性与尊严。夫妻爱本质上是对生育开放的,二人受召去彰显天主的美善和丰盛;而每个新生命一开始便包含着「大众福祉」,对社会是有价值的。故此,现今世界需要重新发现这个价值。(参《社会训导汇编》230节)
达味在他的赞美诗中这样称颂上主︰「我赞美你,因我被造,惊奇神奥,你的工作,千奇万妙!我的生命,你全知晓。我何时在暗中构形,我何时在母胎造成,我的骨骸你全知情,我尚在母胎,你已亲眼看见,世人的岁月尚未来到以前,都已全部记录在册表⋯⋯。」(咏一三九14-16)在精子与卵子结合的一瞬间,新生命的成长旅程就此展开,其人性尊严不因生存时间长短、残障或健全而有所不同,因为生命是由天主创造、经由夫妇结合而诞生的新人。这个新生命不会因长寿或早夭而有差别待遇。
在香港,医学界将「非活产婴儿」界定为怀孕达廿四周或以后出生而未有生命迹象的婴儿;如怀孕周数不详,则定义为出生时体重逾五百克而未有生命迹象的婴儿。
当在母腹内不足廿四周的胎儿不被视为完整的生命,如不幸自然流产的话,父母甚至不能取回胎儿的遗体,这做法极其违反生命的尊严。去年,在一对公教父母的坚持、奔波和牧者的协助推动下,天主教坟场委员会草拟建议书,提议在天主教圣十字架坟场,为流产胎设「天使花园」,最终成事。花园可设纪念碑,也会把流产胎的名字写在墙上,附上天使标记。此举不但让不幸自然流产的父母能妥善安葬胎儿外,更能向社会发出尊重生命的讯息︰人的尊严不在于他的成就,而是在于他是按天主肖像所造,纵然天主的计划出乎人的预料,每个生命对社会仍然弥足珍贵。
维护生命是教会的训导,香港教区去年开始,在圣母访亲节庆祝「维护生命日」,教区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员会亦在五月举行活动,让人们明白,生命由受孕一刻,到成长以至自然死亡,都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