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个地方法院在一名研究人员提出上诉后,裁定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是摧毁生命的研究,因而下令停止给予公共基金资助。在这之前,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09年3月废除了前总统布什禁止以联邦经费支持这类研究的法令。现在,奥巴马政府可以上诉,或者订立有关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新法律。本台就这方面的问题访问了“科学与生命”协会主席之一的罗马诺教授。以下是访问的内容:
问:美国地方法院的判词中说: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是摧毁胚胎的研究,真是这样吗?
答:的确是这样。法院的判词再次提醒世人关注这个杀死人类胚胎的研究不合法。为了从胚胎取出干细胞,必须停止胚胎的生命。因此,产生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的问题,就是在法律上、在人类学和科学上是否合法。
问:请问,为什么大家对胚胎干细胞谈得很多,对成人干细胞谈得很少?
答:成人干细胞研究已经有很大的成果,我们只需要看看权威杂志科学方面的目录,便可以知道主要的成果来自成人干细胞。胚胎干细胞研究有伦理道德上的问题,人类胚胎本是一个主体,怎能成为被当作受体来处理?
问:那么,如果大家都继续进行成人干细胞研究,不就没有了胚胎干细胞研究带来的许多伦理道德问题了吗?
答:的确,应该以更多的津贴和经费支持成人干细胞研究。我们看到成人干细胞的转变和重组程序中具有的行动潜能相似于胚胎干细胞的潜能,但成人干细胞不需要经过形成胚胎这一步。
问:您认为传媒也能在推动成人干细胞研究上发生作用吗?
答:我们认为,再次向人们建议科学研究必须合乎伦理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不是科技能够做到的一切都合乎道德规则,应该用保护生命的道德规则来衡量科学研究。我认为,传播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和培育非常重要,需要强调人类生命的开端便应该受到法律、人类学、科学三方面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