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主教“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讲’教会的信仰”。与教宗的职能相比,罗马教廷“是工具、是代理”。教宗,作为教宗不属于任何特殊的神学“流派”。弗里堡大学信理神学教授,道明会士伯努瓦-多米尼克•德拉苏耶神父重申天主教会承认和保护有关神学、教义和教会训导之间的一些基本区别
Gianni Valente
罗马(Roma)
日前接受法国《十字架报》采访时,圣座信理部部长杰拉尔德·路德维奇·穆勒枢机指出了他们所从事的一些工作以及“神学方面的组织结构”,因为现伯多禄继承人不是专业的神学家。鉴于信理部长的言论,梵蒂冈内部通讯社就信理部的职责以及教会传统中的有关神学、教义及教会训导之间的关系问题采访了弗里堡大学信理神学教授,道明会士伯努瓦-多米尼克·德拉苏耶神父。道明会会士言简意赅地概括、澄清了许多“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常常在博客世界中异常活跃的“虚拟宗教裁判所”中被掩盖了。
一九五五年出生的道明会法国图卢梭省会会士德拉苏耶神父,自一九九二年起为权威性神学刊物《托马斯主义神哲学研究》委员会成员;一九九九年起在弗里敦大学执教信理神学,并担任道明会圣大阿尔伯特修道院会长。
为教宗提供“神学机构”是圣座信理部的职责吗?
首先应该明确概念。穆勒枢机所领导的圣部是圣座信理部。按照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六日颁布的《善牧》宗座宪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它是“在天主教会内推动和保护信仰的教义”。教义需要认识到是教会有她的信仰、主教团及其首领——即罗马主教——一起在圣神的特别支持下予以保障。神学(信理部名下还有一个国际神学委员会)本身是一个人(神学家)或者一个团体(一种“流派”)所有的教会信仰的智慧。神学并没有圣神的特别支持。可以就神学家们讨论的问题自由地提出意见,神学与教义的关系中,神学唯一需要的就是不能抵触教义。
所以,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觉得枢机在表达“神学方面的机构”时所采用的“神学的”这个形容词过于泛泛了,很可能应该是指教义的。
那么,就可以通过《善牧》宗座宪章前言中第七和第八条中对罗马教廷的阐述来帮助我们理解枢机的表达方式:教廷的本质是一个部会机构,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工具性质的(第七),以代理的性质协助罗马教宗履行其肩负的整个教会牧人的任务、与主教的关系(第八)。就此而言,信理部是协助教宗履行教会信仰保障的职责,按照《善牧》宪章第五十一条阐述的提供相应的“工具”。
穆勒枢机的话让人以为教宗不是“专业神学家”,他在任期间可能会需要在圣座信理部工作的神学家们的特别保护。您认为这样设定教宗训导与圣座信理部之间的关系可行吗?
教宗,无论谁是教宗,问题本身都是教宗拥有伯多禄的神恩。即在圣神的帮助下“要坚固你的兄弟”的信德(路22,32)。这是伯多禄及其继承人们的评判(指说出真理)职能。为此,圣座信理部在教宗行使职能前通过预备工作提供帮助、在教宗行使作用后予以执行。而教宗则可以根据是否能够自己完全全部准备工作,决定是否要求信理部协助。
那么,区分,即便是含蓄辩证地区分“神学家”教宗和“牧人”教宗还有意义吗?
“神学的”(或者教义的)和“牧灵的”区分是区分,不是分裂。牧灵是将教义加以落实、全部教义的目的是牧灵。教宗们都既是信仰的导师也是教会的牧人。“辩证”的关系,就黑格尔的对立辩证而言,毫无疑义。
我们抛开每一位教宗的个人形象,仅视其伯多禄继承人职能可以视其神学方面有所“欠缺”,需要某种“神学方面的组织”,以外在主体的形式为教宗做保障?
当然不是!是教宗的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讲教会的信仰。教宗从圣座信理部所得到的无论是准备性的还是执行的帮助,其“中心”都是讲教会信仰,这就是教宗本人的职责。至于“组织”工作,穆勒枢机可能是想说这项工作,特别是准备方面的。
按照天主教信仰,教会的宗徒结构是天主亲自指定的,信仰宝藏的守护者是教宗和主教或者组成罗马教廷的圣部和组织,信理部也包括在内,是吗?
是教宗本人。罗马教廷仅仅是一个机构或者代理:它没有密切依赖教宗的存在和职在。伯多禄继承人空缺时,圣座各部会的全部工作也就停止了(正在进行中的事务除外)。
教宗必须要有他的“神学思想路线”,一个其自身的、特殊的、可以识别的和内涵的神学组织吗?
作为教宗,他不属于任何特定的神学“流派”。他说信仰的道理(教义)是承袭圣传。他不是神学家,但是导师。就个人而言,他可以有自己的喜好、他的历史、他个人的受教育情况,但这些因素不是诠释其训导的标准。正如本笃十六世在二OO五年对罗马教廷讲话中指出的,诠释的主要标准是圣传的实质的连续性。
在某种情况下属于教宗的不错误性神恩,是不是梵蒂冈圣部或者教宗的助手们也以某些方式参与呢?
不错误性是绝对属于教宗个人的神恩,圣部是不能分享的。圣部“以共同形式”(不是以特殊形式)作出的决定,是圣部作为教宗代理工具作出的决定;它们的权威是实实在在的,但不具备教宗以特殊形式批准决定的同等级别权威。
某些记者坚持说沃耶蒂瓦教宗在任期间存在某种“两头政治”,若望·保禄二世几乎与拉青格部长分担某些职能,将管理教义方面的工作交给了拉青格枢机。这种说法是否合法或者说从天主教会本质和结构而言就是误导?
就教会信理性质而言,这种说法是不合法的。教宗的职能绝对是教宗个人的。但这不排除一位教宗与一位圣部部长关系密切,就若望·保禄二世而言,确切地说就是与信理部部长拉青格枢机的关系。但肯定的是,从信理而言,教宗所承担的教义责任是因为其个人神恩。
一位“神学方面的组织结构”存在“缺陷”的教宗,是否潜在着中世纪的陈旧理论,即假设是一位“异端教宗”?
我不这样认为。穆勒枢机所指的神学组织,就我个人理解而言是积极配合教宗的职责。当然不是监督办公室,为了防范教宗越轨行为造成的危险!
根据圣托马斯的神学经验(例如,其对圣母无染原罪教义的辨别演变),可以从神学与教宗训导之间关系中汲取那些经验?
如果接受教义与神学之间的区别,需要考虑到神学为来自教会(来自大公会议以及教宗)的辨别(教义)做准备。一个神学观点,一旦成为教会训导了,也就不再是神学性的,称为教义性的。圣托马斯享有全能导师的名号,因为他的观点多次被教会训导采纳了。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圣托马斯的观点没有被采纳,甚至遭到了反驳(如圣母无染原罪)。神学-教义之间的区别,对圣托马斯也不例外。
已经就神学与教会训导之间关系问题讨论多年了,神学是教会训导和/或者圣座的工具,或者其享有研究教会训导无法抵达方面的合法的自主性?
神学是信仰的智慧。为此,在其现有的知识状态(=教义)内是以信仰为基础的,寻求“到更遥远的地方去”。所以神学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自主的,是奠定在其根基上的,也就是以教会所信的为依据。这种依赖性,可以“自由地”发展信仰的智慧、其结论必须服从于教会训导的评判,无论是拒绝,还是接纳;或者在问题没有完全澄清前保持沉默。
另一方面,大公会议后的几年里,曾经不断重申某些神学领域中试图想“与教会训导并驾齐驱”。这种企图是否会重新出现,或者以新形式出现?特别是在教会内负有责任的那些“主教-神学家们”有这样的企图?
神学家们的“并驾齐驱的教会训导”是毫无疑义的。只有唯一的教会训导,其根基就是圣事性的(主教祝圣,罗马主教的特殊地位)。事实上,神学家们——得益于某些媒体炒作——具有强大的负面的影响力。这种“并驾齐驱的教会训导”,是否定教义与神学之间的区别。如果一位主教本身是神学家,他有义务区分好他作为教会导师的作用以及他作为神学家本身的职责。一旦需要深入教义中的一点以便回答我们时代的问题时,(主教和教宗)教会训导要探讨其教会团体内的信仰的意义(不仅是神学家的,还有灵修、圣人们的……)从而辨别出圣神想要说的、才能采用更加正确的表达方式予以表达,就像大公会议《教会宪章》中第十二条阐述的。当前的媒体文化,当一位主教表示观点立场时,意在铲除教义与神学之间的区别。这是应予以谴责的、可能给教友们在精神上造成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