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在2000年的历史中发展出的教义以《圣经》、圣传和活生生的训导为基础,这教义在信德的智慧中日益成长。
(梵蒂冈新闻网)《天主教教理》有关死刑条文的修改在全世界引起了热烈讨论。教会历史上每一次教义上的发展都会引起共识或有建设性的批评,但也遇到阻力和拒绝。今天,《爱的喜乐》劝谕的一个注解或有关死刑的一条新训导也能引起轰动,但我们若回顾过去2000年的基督信仰历史,就会注意到许多事情已有改变,我们因此认为理所当然。事实上,每一次改变都会造成议论和不安。
我们只要阅读《圣经》就能了解我们在信仰上已经走过了多少旅程。《圣经》上记述天主对梅瑟下达的某些命令如今令我们感到恐惧。在《肋未纪》中,上主训示,那些敬拜邪神者、行邪淫者、淫乱者和乱伦者,以及虐待父母者都应被处死(廿章)。我们知道,梅瑟是生活在3000多年前的人,而这些也都是《旧约》的内容。
我们再想想从犹太教皈依的初期基督徒经历的心灵创伤:他们必须放弃自己民族的基本法律,例如割损礼,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为了接纳异教徒加入教会,这在当时属于非法行为,而他们的心灵又需要多大的开放度啊!
《宗徒大事录》记述,伯多禄已经领受了圣神,但他仍然不了解圣神。唯独当他遇到一个名叫科尔乃略的罗马百夫长及其家人,他才受到启迪,说道:“我真正明白了:天主是不看情面的,凡在各民族中,敬畏祂而又履行正义的人,都是祂所中悦的。祂藉耶稣基督──祂原是万民的主──宣讲了和平的喜讯,把这道先传给以色列子民”(宗十17-36)。在“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中涵盖了我们认识天主真理的渐进过程。
我们又想到教会在最初几次大公会议中为奠定基督信仰真理的基础,以天主圣三和基督学教义为起点所走过的行程。在那个以“教会以外没有救恩”为标志的时期,许多争斗都是为了对抗异端。若不领洗就不能进天堂。然而,教会渐渐对这个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正如《主耶稣》宣言所指:“有关由于基督在圣神内所赐的,并与教会有奥秘关系的天主的救恩圣宠给予个别的非基督徒的问题,梵二大公会议仅声称那是天主‘以祂独自知道的方法’所赐给的。”我们由此愈发明了,天主愿意拯救所有的人。
我们知道,对抗异端者,那些持不同思想的人在历史上导致了不幸的后果:宗教战争、火刑,以及异端裁判法庭。教会随著所生活的时代,也经常与当时的思维观念一致。
今天,我们一读到依诺增爵四世教宗于1252年颁布的《根除异端》(Ad Extirpanda)训令,就会感到颤抖。这道训令后来也得到亚历山大四世和克莱孟四世的肯定,准许在对异端疑犯的审讯过程中使用拷问逼供的手段。这一切都是因为考虑到灵魂的得救超越一切。然而,从那时起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
此外,在有关额我略十六世于1832年颁布的《惊奇你们》(Mirari vos)通谕的教义上,教会也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程。无疑,那个将近200年前的时代对教宗的牧职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历史背景,但通谕的几句话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教义发展的理由。
额我略十六世称当时的良心自由是一种“发狂”的思想,一种“毒害极深的谬误”,它为“完全和过度的舆论自由”开路,这“对教会和国家的损害越来越深”。“更糟糕的是,‘新闻自由’在传播任何类型的文章时却从未有足够的憎恨与厌恶” 。
教义发展的绊脚石掩盖一个信仰上的核心问题:一种不改变的法律给人安全感和权力,能以这种方式检验自己的宗教行为,同时也操纵神圣准则的要求。一种改变的法律则除去这权力,将之交在“另一位”手中。这就是耶稣与法利塞人之间的极严重冲突。耶稣将自己作为生活的法律,法利塞人则要求一种书面及能随自己意愿而改变的法律。
最后,为了解释教宗方济各与本笃十六世和若望保禄二世的训导一脉相承,我们在此提及拉青格教宗2006年5月27日在克拉科夫向上百万青年发表的讲话。面对眼前这些受到沃依蒂瓦教宗陪伴在信仰上成长的青年,本笃十六世说道:
“你们不要害怕在教会内并与教会一起建立你们的生命!你们要以对伯多禄和对托付给他的教会的爱而自豪。不要受那些与基督和教会对立的人所迷惑。”“没有一位伯多禄的继承人会与你们对立,相反的,每一位伯多禄的继承人都竭力以心灵以双手来协助你们在基督内与基督一起建造你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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