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天主教会周报《先锋报》,前天已针对联邦法院驳回该会挑战使用“阿拉”字眼所提出的上诉准令裁决,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法院检讨裁决。
天主教会代表律师班杰明说,他们基于三大理由,要求联邦法院检讨拒绝发出准令的裁决。这些理由包括一些涉及联邦法院是否批准天主教会提出上诉的法律课题,并未在多数联邦法院法官的判词中获得考量。
他说,联邦法院法官在拒绝发出准令给该会的多数判词中,也对一些没有引起争议,或从未在法院及上诉庭提出的法律课题作出判决。他表示,天主教会提出上诉是马国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宪法案件之一,特别是这起案件将涉及到少数民族使用“阿拉”字眼的权益。
上述“阿拉”字眼争议源自于2009年。时任内政部长赛哈密当年1月7日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教会随后于2月16日入禀高庭,要求高庭宣判部长决定不合法及无效,以及“阿拉”字眼不是回教专有等。
吉隆坡高庭2009年12月31日,批准罗马天主教会的申请,允许它在其国语版周报《先锋报》继续使用“阿拉”字眼。案件搁置数年后,以阿邦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去年9月10日聆听各造陈词后,于10月14日推翻高庭裁决。
天主教会随即入禀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七司,今年6月23日以4比3的票数,驳回天主教会的上诉准令申请。
根据程序,之前审理准令申请的联邦法院法官,将不能聆审教会此次的上诉,因此联邦法院预料将派另外七名联邦法官审理这起上诉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