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时:您如何表述家庭教会及其成员?
刘澎:在基督教中,特别是在新教中,家庭教会这种聚会形式有着非常悠久而深厚的传统。在中国,家庭教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他们是没有登记、未被官方认可的宗教团体。他们没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在成员的家中或私人场所聚会。
家庭教会的人数有多少很难说。我估计大概有五千万人,占中国基督徒总数的一半以上。他们的成员来自各个方面,包括白领、教师、打工族、农民等等。其中一些人受过很好的教育,而且年龄跨度也很大。
中国基督徒大多分布在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几个省,北京和上海的数量也很多。每一个城市都有家庭教会。
中国官方认可的教会没有包括基督教的所有教派。所以一些基督徒转向家庭教会来实践他们所信奉的教义。另外,官方认可的教会数量太少,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很难满足信徒的需求。家庭教会通常规模较小,这样信徒的精神需要就比较容易得到满足。他们自己选择牧师,所以成员对这个集体会有更坚定的委身。就像中国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样,当国有企业无法满足群众需要时,民营企业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
环时:您怎样看待中国对家庭教会的现行政策?
刘澎:中国对宗教事务的现行政策仍然是计划经济时期旧观念的产物。 现行政策主要是为了方便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没有考虑到信徒的各种不同需要。因此政府的愿望和基督徒的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就是为什么家庭教会能够蓬勃发展的原因。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尽管该条例要求所有的宗教团体都要登记,但是由于过时的管理模式,“登记”对于家庭教会来说这几乎无法实现。同时,某些家庭教会也不愿意进行登记,他们宁愿留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以便保有一定的自由空间。
家庭教会和政府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严重冲突。大多数家庭教会的规模都比较小,但是他们遍布全国各地。各级政府要关注的问题很多,家庭教会问题不是他们的“头等大事”。现在只要不是太出格,政府默许家庭教会的存在。
环时:那么应当如何改革现有政策呢?
刘澎:我认为基本的解决方法就是法治。家庭教会的快速增长反映出人们对信仰的迫切需求。但是中国在宗教方面却还没有制定一部基本法。尽管我们有一部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各级地方宗教事务行政法规,但是他们都不是“法律”。
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给宗教组织界定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这样当摩擦或冲突发生之时才有法可依。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何为“正常”, 很难界定。这一条款反映了政府可以决定怎样的宗教活动才是被允许的。然而,政府在这里不应该充当宗教裁判官的角色,在这个表述中,我们应当用“合法”替换“正常”。我们还应该在法律颁布之后开放宗教市场,让所有的宗教团体自由竞争。只有当法律受到违犯时,政府才需要以介入。
政府应该停止对某些宗教组织在政治上和财政上支持。如果一个宗教或教派无法靠自己的力量生存,就应当“自然消亡”。政府应当允许宗教组织从事慈善和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现在,尽管这些团体可以捐款,但他们从事慈善服务时不能表明其宗教身份。这实际上是一种歧视。对宗教组织来说,根据其教义,同时也为了自身发展,开展慈善和非营利的社会服务是非常重要的。
我建议中国政府选择一些地区或城市作为宗教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这样就可以从这些“特区”总结经验,然后向全国推广。
环时:您如何看待家庭教会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刘澎:这得看情况。如果政府打击未登记的宗教组织,这些宗教组织就会进行抗争,因为信徒通常对教义有着坚定的信仰。但如果政府采取更加务实的政策,让宗教组织平等进入社会,就可以使其在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事实上,宗教信仰者真正关心的是他们是否可以自由地进行宗教活动。
环时:中国官方媒体近来对家庭教会的报道越来越多,是否预示着政策会有所调整?
刘澎:我认为这种现象的确意味深长。任何改革都需要先造舆论。政府或许已经意识到,面对新的问题,当前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无法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环时:中国的家庭教会与海外组织是否有联系?
刘澎:全世界的基督教团体相互间都存在着某种联系,但这种联系并非从属性的或组织上的关系。中国的家庭教会与国外的教会也互有往来。过去,一些家庭教会确实收到过来自海外的财政资助,但是现在与海外的联系主要是宗教上和精神上的。因此,掌控中国家庭教会、决定中国家庭教会发展的是中国人,而不是外国人、外国政府。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教会的经济实力也在迅速增长,因此,他们并不需要来自国外财政上的支持。家庭教会同其他国家基督教信徒的关系,并没有改变他们作为良好公民的身份,他们从来都非常愿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然而,如果他们不能正常履行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的境遇将会受到国际上其他基督教徒的高度关注。
环时:中国家庭教会未来将会如何发展?
刘澎:中国目前正在经历信仰上的危机,人们渴望某种信仰或宗教来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如果这种需求不能满足,对于精神价值的追求将会持续存在。在这情况下,宗教的发展就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
如果中国政府维持当前的政策,家庭教会将会继续发展。如果政府采取严格的管理和限制措施,家庭教会就会以更灵活的方式来发展。那么,政府将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如果政府能够出台相关的法律,进行法治,让所有的宗教团体自由竞争,家庭教会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原载:《环球时报》(英文版)
http://opinion.globaltimes.cn/commentary/2010-05/529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