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五一劳动节游行主题是“不做工作奴隶•还我自主生活”,这主题为“打工仔”而定,也是每位“打工仔”的诉求。现时香港大部份在职人士天天都在长工时的煎熬下,拖着疲乏的身体匆匆赶回家。生活就是赶车、工作、赶车、睡觉,日复一日,无止境的折磨。
长工时、加班,已是香港职业生涯的一个常态。根据统计处二O一三年第三季的调查报告:全港男性和女性每星期工作时数的中位数字同是四十五小时,但当中有一成六人每星期工作达六十小时以上。以香港就业人口达三百八十七万多来计算,大约六十多万人工时过长,这是一个颇为惊人的数字。
就以中位数四十五小时计算,加上每天一小时或以上的交通时间,另加午膳时间在内,换言之,每人每日在外工作的时间为十一至十二小时。在身心疲惫下,连文娱或体育活动均提不起劲,更遑论进修或自我增值。长工时损害个人健康,间接影响家庭生活,甚至导致离婚、子女缺乏管教及家庭不和等社会问题,实是另一种的经济代价。
香港政府不是不明白长工时对工人生活的影响,因此去年成立了标准工时委员会,研究标准工时政策,可是今年的施政报告,特首却只字未提到标准工时立法一事,令人质疑政府推行标准工时的决心。
其实,政府推行标准工时所优先关顾的,不是劳工的福祉,而是经济效益,亦即着重商业成本的计算。二O一二年的《标准工时政策研究报告》就估计,如果中小企业由以往的无偿加班,以至立法后可能要以一至一点五倍薪酬补偿,在不同情况、不同豁免之下,企业额外薪酬开支将介乎每年八十亿至五百五十二亿元的惊人数字。
政府亦提出香港失业率低,立法标准工时会造成更多行业招聘不到人手,而企业更因固定工时而缺乏灵活弹性,减少竞争力等。至于对工人的影响就是削减工时会令收入下降。
事实上,标准工时政策不应纯粹从经济考虑。工作涉及人的福祉,工时政策考虑的,首先是从人的需要入手。长工时造成的社会及经济代价,由社会全面承担。但企业由于不立法而省却的成本,却全转化为企业的盈利!这不公道的情况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容许,观乎多个国家,如北美洲加拿大、欧洲多国、亚洲日本、台湾等均已实施标准工时多时,经济亦不见受到影响。
教会社会训导指出“劳工先于资本”,即在生产过程中,我们应该强调并且重视人的优先(《工作》通谕12)。圣经有关工作教导的高峰,是安息日休息的诫命。“对安息日的纪念和经验,使人不致在自愿或被迫的情况下,沦为工作的奴隶,并帮助人抗拒各种形式的剥削。”(《教会社会训导汇编》258)
人需要休息。工作八小时,余暇八小时及休息八小时是最理想的情况。但愿标准工时立法,也以工人福祉先于经济角度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