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随着母亲到我们村一户教友家祈祷时,这家女主人劝我母亲的第一句话就说:“你们别信神了,信天主吧!”当时我听到这句话就感到别扭,难道天主不是神吗?难怪不信天主教的人,把天主教徒视为不敬天、不敬祖的“洋鬼子”、“二毛子”。中华民族向来以“敬天祭祖”为荣,并且成为中华文明的精髓。天主教传教士利玛窦神父当时采用“天主”为所敬之神的名称,完全是一个偶然的现象。那是因为利玛窦神父将自己举行圣祭的用品,委托给一位青年店主,去澳门取经费回来后,那位青年在利玛窦神父的用品上写下“天主之位”以示敬重。利玛窦咨询了当时的士大夫后,觉得将“天主”定为基督教所敬之神的名字甚为妥当。因为,当时闭关自守的明朝政府对“基督教”思想和文明是相当无知的。为了使中国人便于理解天主教所信之神,利玛窦神父在《天主实义》上明确地说:“天主何?上帝也”。
作为一个宗教,制定一系列自己的宗教术语或者说将自己所敬之神有一个统一的称谓,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若是只允许自己的教民称神为“天主”,而不允许称天主为上帝,那就显得太狭隘了。在马来西亚,我们天主教将圣经上的“天主”翻译成“安拉”印刷发行,遭到伊斯兰教的反对,甚至不允许天主教《圣经》发行。若是我们天主教自身不允许天主教徒称“天主”为“上帝”,那与极端的伊斯兰主义又有什么不同呢?基督新教传入中国,将所敬仰的神翻译为“上帝”,此“上帝”之名,是中国古人对神明的称谓,不仅为中国人接纳,也为社会所接受,这有什么不对呢?为了推进普世基督徒的合一与共融,罗马教宗方济各于2016年10月31日,竟然去瑞典参加由信义宗和天主教联合纪念马丁路德宗教改革500年。我相信,教宗方济各一定不会因为圣经翻译所信之神为“上帝”、“天主”、“真主”而去争辩。
利玛窦的继承人龙华民,曾经连“天主”名词都认为是不对的,他直接就用音译“陡斯”来表达所信仰的神。在龙华民之后的传教士,唯恐我们天主教的神与外教人的神混淆,就将神的概念视之为“泛神论”的神,将“上帝”解释成“多神论”的主神,这种错误的主观意识蒙蔽了单纯的中国基督徒,难道还要继续蒙蔽下去吗?这种狭隘的宗教思想,只能创造出宗教极端主义,为天主教的发展,以及普世基督徒的合一,不会带来任何裨益。
为中国教会带来伤害至深的“礼仪之争”,本身就阻碍了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如今仍有些人还在拿着冠冕堂皇的棍棒,说什么“郑重提醒:请不要称天主为上帝”。请问写这篇文章的大师:你是谁?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来吆五喝六地发号施令不让我们称天主为上帝?天主本身就是上帝,我们为什么不能称天主为上帝呢?我喜欢称我们的神为天主,我也愿意称我们的神为上帝。
彭鉴道司铎
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