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教宗方济各提醒司铎和信友,堂区不应视牧民工作为生意,洗礼、祝福和弥撒亦不是买卖,否则那是恶表。教宗说:「天主子民不能原谅两件事:神职人员依附于金钱和亏待别人。」
我们要向教徒指出,天主教徒为教会作的是献仪,那不是付费请神父开弥撒、而为所爱的人祈祷也不用付款。天主教法典946条指出:「信徒给献仪为按自己的意向作弥撒,不但为教会有益,而且亦因奉献而参与教会照顾圣职人员和支持教会的工作。」不过「献仪」的内容是由教会当局决定的,无论如何,它是种奉献而非强加的条件。
菲律宾林加延暨达古潘总主教比列加斯(Socrates Villegas)曾批评当地神父为施行圣事收费。比列加斯总主教说:「我们不应该为钱而施行圣事。在属灵事物上赚钱是买卖圣职。这是罪。」
买卖圣职(Simony)即买卖属灵事物。依圣经记载,西满看见借宗徒的复手,赋给人圣神,遂献给他们银钱,伯多禄却向他说:「愿你的银钱与你一起丧亡!因为你想天主的恩赐可用银钱买得。」这正如耶稣说:「你们白白得来的,也要白白分施。」(玛十8)
最近,菲律宾马卡蒂一所教堂因向婚配圣事收取高昂费用而遭受批评。有指夫妻例必为排场和宴会花费更多,教会理应该得到「公平」的份额。但是,当其他人都希望赚取新人的钱时,教会可有甚么反省和行动?
夫妇总希望婚姻和谐,并让婚礼成为最珍贵的回忆之一。他们知道庆典消耗金钱、时间和精力。故此,神职人员不是应帮助他们做好准备,恰如其份地消费和庆祝才对?
神父可以透过培育让夫妻知道,教会很努力牧养子民,夫妇可在能力范围内作些承担,以尽本分,这是合宜的。然而,当这些自愿奉献变成硬性规定时,这或会变成丑闻。
若指举行婚礼或圣事的收入可保堂区收支平衡,说服力依然不够。人们走入教堂,总希望获得教会热烈欢迎,而非只获一张账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