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两会”至今,宗教话题持续升温。在诸多令外界眼花缭乱、不明所以的动向背后,中共是否又在下一盘外人难以看懂的“大棋”?
分析人士认为,由近期动向来看,中共应该正在推行宗教治理新政,而中国政协主席汪洋在“两会”后成为执行中央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引导”、“法治”与“统战”,是中共此番实施宗教治理的三个关键词。
引导宗教
通过对习近平在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中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的研究,能够对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宗教治理宏观指向,以及当下诸多宗教治理举措多一些理解。
这是中国时隔15年后所召开的一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6名政治局常委出席。
习近平当时表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这是于近几年有关宗教问题和话题在社会生活里持续升温背景下,召开的一次有关宗教工作的会议。纲举而目张,此后一系列自上而下的宗教治理新政得以有条不紊地展开。例如,2016年12月召开的宁夏地区宗教工作会议上,时任宁夏党委书记李建华表示,“中央认为,严防宁夏、新疆等地伊斯兰教‘沙化’、‘阿化’现象,境外伊斯兰教渗透不是宗教问题是政治问题”;2017年11月前后,中国宗教局、统战部、公安部等12个部分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问题》;2018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3月,坊间传出《推进我国基督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8-2022)》。
法治宗教
依法治国是中共十八大后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征。对宗教的治理,也有来自中国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时俱进的修改、调整。
事实上,中共十八大后关于宗教的新指示、新政策、新行动,都在中国《宪法》的原则之内。《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此后,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4月发表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都是对《宪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展开。
观察人士称,之所以在12年后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并发表宗教白皮书,既是因为宗教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也是因为《宪法》规定被违反、法律废弛的情况已经十分普遍。
这也是中国近年来加强对宗教管理的原因。而且,中国“两会”后密集出现的有关宗教的政治活动,都是对《宪法》法律规定的进一步细致化,以及加大法律贯彻和执行力度。
统战宗教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仅需要僵硬的法律教条,还需要灵活有效的政治智慧与手法。
有分析认为,在2018年中国“两会”前后推出的党政机构改革中,中国宗教局被并入中央统战部,由其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这反映了中国治理宗教的思路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就是对宗教的定位从体制之内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到体制之外的被统战对象,同中国政协内的民主党派角色比较相似。
不久前,汪洋前往上海市调研,走访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则考察了安徽神学院。可见,中国政治仍然有意与中国国内几个主要宗教上层保持一定的联系,这对宗教治理而言有其现实意义。
另外,近几年,中国与政教合一的国家梵蒂冈多有接触,两国被认为会逐渐走向建交。梵蒂冈是天主教的中心——以教皇为首的教廷的所在地,在中国天主教里也占有重要位置。两国外交升温,或许也可视为以外交的方式,实现对中国国内天主教徒的管理的一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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